【本级政策解读】《大杨镇乡村振兴小组长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乡村振兴是维护国家稳定、增强宏观经济活力等一系列目标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具备极高的战略意义。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2022 年-2023 年,国家将采取有力措施推动乡村振兴工作。2022 年到 2023 年,国家将努力推进乡村振兴,并形成一整套完备的乡村改革与开发计划,帮助我们实现乡村新发展这一重大战略目标。只有结合当前需要开展对乡村发展的细致规划,加强对基本设施、社会福利、文化建设等落实,才能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加强全镇乡村振兴小组长队伍建设,规范乡村振兴小组长队伍管理,有效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开展落实制订《大杨镇乡村振兴小组长管理办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3年1月,大杨镇政府根据县政府工作部署,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并于2月形成《大杨镇乡村振兴小组长管理办法》初稿。在2月27日大杨镇党政联席会议上通过。
四、工作目标
乡村振兴小组长对所包保自然庄内开展的乡村振兴工作全面负责,并按时向村委会汇报工作落实情况,除镇党委、政府安排的重点工作外,应以乡村振兴工作安排为主,切实履行乡村振兴小组长工作职责。
五、主要任务
(1)组织网格员,村两委干部积极向群众宣传各项乡村振兴政策、措施。
(2)动员群众配合镇村完成防贫监测排查、动态管理和监测对象识别等工作。
(3)网格员协助实施各类帮扶措施到户到人,并帮助脱贫户、监测户完成申请办理流程。
(4)村两委干部协助村乡村振兴专干完成信息采集、核查、录入等相关工作。
(5)乡村振兴办工作人员完成镇党委、政府、乡村振兴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创新举措
政治激励。注重从优秀的乡村振兴小组长中发展党员;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乡村振兴小组长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适时开展年度“优秀乡村振兴小组长”评选活动,给予一定的奖励,符合条件且考核优秀的可依法依规优先进入村“两委”班子。
七、保障措施
执行县级关于乡村振兴小组长工资补贴标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实施乡村振兴,要看形势,要看任务。形势有好的方面,也有挑战。任务非常具体,非常明确。关于举措,最重要的是坚持党的领导,还要加大对农业的投入,要有率先的理念,要深化改革,要坚持对外开放。
八、解读单位
联系人:大杨镇副镇长刘月亮;电子邮箱:2858269289@qq.com;电话:0557-7530302,联系地址:泗县大杨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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