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杨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我省有关工作的通知》( 皖政秘[2023] 50号)、《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我市有关工作的通知》(宿政秘[2023]20号)和《泗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我县有关工作的通知》(泗政秘[2023]17号)精神,认真做好我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
全面调查我镇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通过普查,完善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及部门共建共享、持续维护更新的机制,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动加快构建现代统计调查体系,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大杨镇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总体安排
(一)普查对象和范围。
普查对象是在我镇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二)普查内容和时间。
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2023年为普查准备阶段,主要是组建普查机构、开展宣传动员、完成人员选调与培训、组织综合试点和单位清查等;2024年为普查登记、数据审核处理和普查结果发布阶段;2025年为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和普查总结阶段。
三、普查组织和实施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县情县力、镇情镇力调查。我镇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全镇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我镇成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工作。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统计办,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实施和工作协调,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充分发挥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镇普查机构将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并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稳定经济普查工作队伍。镇直各单位也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确保普查工作如期顺利开展。
四、普查经费保障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所需经费,由各级政府负责落实。我镇将结合本地区普查工作实际,充分考虑聘用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工作补贴因素,对属于本级负担的经费支出作出预算安排,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同时,加强镇普查机构的管理,厉行节约,专款专用,将普查工作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及时足额支付“两员”和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五、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
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进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奖惩的依据。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
(二)提高数据质效。
要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压实普查工作责任,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完善普查数据质量追潮和问责机制,全面实施严重统计失信企业公示和联合惩戒制度,推动统计、市场监管、税务、银行等部门和单位对企业的信用状况实行互认。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电子证照信息等在普查中的应用,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数据处理效能。
(三)广泛宣传动员。
要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有关部门所属网站和新媒体等多种平台,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深入报道经济普查先进事迹和典型事例,传递经济普查正能量,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环境。
泗县大杨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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