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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住房公积金有调整!

发表时间:2025-07-02 09:26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大杨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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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我市202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及职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2025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1680元,月缴存额个人部分最高为2602元,单位同比补贴2602元,月缴存额合计最高为5204元。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930元,月缴存额个人部分最低为97元,单位同比补贴97元,月缴存额合计最低为194元。

执行时间自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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