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圩镇关于危房清零行动考核奖惩实施细则
黄发〔2018〕68号
黄圩镇关于危房清零行动
考核奖惩实施细则
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摘帽战役,彻底消除农村危房,进一步压实镇、村干部责任,激发全体干部在危房清零行动中的干事激情,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制定如下考核奖惩细则:
一、考核范围
全镇14个村的包村领导、村干部(包括计生专干、扶贫专干)、扶贫小组长。
二、目标任务
黄圩镇各村危房清零行动任务分解依据,按照各村排查核定的危房数实行百分制考核,分四周进行(2018年10月29日---11月26日),每周满分25分实行累加积分。即每周任务由各村按照各村任务数分解到四个周,每周任务分解到每个干部。
三、考核方法
每周任务完成数占任务数的比例计分,拆除、拆除重建、修缮加固同等权重,一样计算。百分之百完成任务的满分,超额不加分。当周完不成的任务数累加滚动到下周计算,在下周内完成的依然计入上周分值。最后一周兜底完成。每周完成任务的考核核查时间为周二、周三两天,周三下午17:30完成上一周考核情况的统计。考核核查工作由驻村工作专班负责,实行谁签字谁负责。县级派驻乡镇专班和镇党委政府聘请第三方对核查情况进行清查。每发现一例虚假不实的倒扣1分,扣完为止。
四、奖惩办法
1、村级每周得分累加超过95分的(含95分),奖励每村5000元,同时奖励前三名的村2万元,1.5万元,1万元。奖励经费30%用于村级工作经费,70%奖励有功人员。低于95分且处于后三名的,各处罚1万元,0.8万元,0.5万元。同时与村组干部11月份全部工资挂钩。
2、村组干部4周累加低于95分且处于后三名的,(不包括后三名村里高于95分的村组干部)实行诫勉,期限一周,专职负责此项工作。仍然完不成任务的,书记、主任降为副职、实行代理制,享受副职待遇。村干部副职和组干部直接免职。
3、各级督查、巡查、考核中,发现房屋漏排的,B、C类一处扣减0.2分,D类危房一处扣减0.5分。扣完为止。
4、低于95分的村不得参与村干年度五星级评选。不得评为脱贫攻坚红旗村。
中共黄圩镇委员会
黄圩镇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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