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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黄圩镇有关单位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08-17 08:24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黄圩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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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黄圩镇有关单位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黄发〔202046

各基层党组织、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全镇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关于印发<泗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泗农工组发〔2019〕6 号)和《中共泗县县委办公室 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县 2020 年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高经营性收入的实施方案>的  通知》(泗办发〔2020〕8 号)相关规定,制定本分工方案,请遵照执行。

附件:2020 年镇直有关单位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任务分工方案

                        

                                  中共黄圩镇委员会

          黄圩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7日


2020年有关单位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任务分工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泗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规划> 的通知》(泗农工组发〔2019〕6 号)精神,现就镇直有关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提出以下分工方案。

1、推行村党组织书记兼任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党组织提名推荐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层负责人。全“三合一” 模式的村达到 40%。

牵头单位:镇组织室

配合单位:民政办、财政所、各村党组织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2、建立健全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制度,制订出台《黄圩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运营管理办法》。依法确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特殊法人地位,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和作为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主体,实行股份合作经营。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现正常运营达到 50%。

牵头单位:农经站

配合单位:民政办、市场监督管理所

完成时限:2020年5月

3、深入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促进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组织开展整村土地流转和“一户一块田” 试点,全至少培育 1 个改革试点村。牵头单位:农经站

配合单位:财政所住建所、国土所文化站扶贫工作站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

4、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办法, 制订出台《黄圩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文件。充分发挥村监会财务、事务监督管理职能,完善村级治理机制,规范“三资”管理,提升民主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财政所

配合单位:镇纪委镇组织室农经站

完成时限:2020年5月

5、对社会各渠道注入到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加强统筹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接受监察、审计等监督,实行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

牵头单位:镇纪委

配合单位:农经站财政所、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

完成时限:2020年6月

6、依托省“百千万”和市“十百千”行动,切实摸清重点扶持村底数,找准发展项目,强化资金、项目、金融、人才等保障,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有效增长。

牵头单位:镇组织室

配合单位:农经站财政所社保所

完成时限:2020年5月

7、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优先安排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中各类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用地。规模经营必须兴建的配套设施,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不突破国家控制标准的前提下,纳入设施农用地管理。

牵头单位:住建所

配合单位:农经站水利站卫生院、民政办

完成时限:2020年5月

8、大力实施“百果园、花世界、绿泗州”工程,指导村集体依据全产业分布规划,培育主导产业,推广金丝绞瓜葡萄、芦笋基地等种植经验

牵头单位:农经站

配合单位: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9、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的各类经营性项目,依法依规减征免征相关税费。逐步推进农业设施保险、水产养殖保险、农机保险等试点工作,为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牵头单位:税务

配合单位:市场监管财政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10、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规定免收各种证照类、管 理类、登记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其建设集中居住点、民工公寓等,适当减免水电、通讯、广播电视等配套服务费。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

配合单位:农经站文化站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11、实施乡村企业家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着力培育一批乡村企业家人才,带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牵头单位:镇组织室

配合单位:镇社保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12、支持村级就业服务中心开展劳务中介和社会化服务, 为有就业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提供技能培训和劳务服务,并通过开展劳务订单、人才订单为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扶持。

牵头单位:社保所

配合单位:镇组织室林业站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

13、落实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包村联系制度,党政负责同志和镇直单位主要负责人每人至少要确定1个村作为联系点,加强帮扶指导。

牵头单位:镇组织室

配合单位:财政所林业站     

完成时限:2020年4月

14、结合农产品基地建设和“一村一品”建设,加快与电商企业有效对接融合,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县供销社开展村社共建,打造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为农服务综合平台。

牵头单位:财政所

配合单位:农经站

完成时限:2020年6月

15、大力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统筹推进文化旅游品牌建设,借助生态旅游、红色旅游、观光农业等 优势发展乡村文化旅游产业。

牵头单位:文化站

配合单位:住建所有关村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16、统筹整合全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农业产业化经营、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各项涉农资金,优先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牵头单位:财政所

配合单位:住建所农经站

完成时限:2020年6月

17、全面落实“基本报酬+绩效考核+集体经济发展创收奖励”的绩效考核制度,进一步细化完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奖惩办法。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情况纳入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村干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牵头单位:镇组织室

配合单位:财政所农经站       

成时限:2020 年4月

文本下载:46号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任务分工方案.doc

PDF下载:46号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任务分工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