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黄圩镇人民政府 > 宅基地使用情况
阅读人次:  
【字体:

关于推进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08-29 10:04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黄圩镇
【字体:

黄政〔202065   

 

关于推进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工作的

  

 

各村民委员会、镇直有关单位:

宅基地是保障农民安居乐业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加强宅基地管理,对于保护农民权益、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农经发【2020】38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各村民委员会、镇直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的宣传,采取利用宣传车,逐村宣传;印制宣传明白纸,逐户发放;张贴标语,每村不少于5条;制作宣传广播,循环播放,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召开村组干部动员会,全面安排部署,统一思想,让镇、村干部充分认识到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重要性、紧迫性。召开党员、群众代表会议,让广大农民群众懂法、知法、守法,引导农民自觉按照政策规定申报建房。

二、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有效保护耕地和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推进农民审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体系建设。中共黄圩镇委员会、黄圩镇人民政府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第一组长,镇长任组长,分管负责人、纪检书记任副组长,林业所、供电所、交通所、水利站、自然资源所、农经站、住建所、派出所、纪检、财政所、司法所负责人任成员的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组,工作组下设办公室,镇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在乡镇为民服务大厅设立农村宅基地审批一站式服务窗口,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轮流办公。

三、严格审批程序,坚决杜绝违建

1、全面落实《省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实施意见》(农经发【2020】38号)的有关要求。落实审批单位,严格审批流程,明确审批责任。

2、黄圩镇人民政府作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主体,将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在严格审批程序的同时,严禁农民未批先建、超规划建房、乱占耕地建房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各行政村、镇直相关单位要组对2020年以后农民建房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并将排查情况于7月14日前报黄圩镇农村宅基地规范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加强调度,严肃追责

1、全面落实“四到场”要求,切实承担起农村宅基地审批和管理职责,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

2、镇党委、政府将不定期开展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督查,对工作不细、履职不严的将予以通报,对造成重大影响的将进行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黄圩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5日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

正在阅读:关于推进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