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信息及应对防范】关于依法处理陈某违反防疫规定案件情况的通报
2022年7月19日,运河街道高尤社区居家健康监测人员陈某(男,40岁)擅自撕毁封条外出,违反了泗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43号通告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笫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涉嫌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存在疫情传播扩散风险。
目前,泗县公安局已对陈某进行治安处罚,并责令其坚决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1000元奖励。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群众主动配合防疫工作,自觉遵守防疫规定,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
特此通报。
泗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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