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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圩镇动火作业安全宣传单

发表时间:2025-02-21 09:38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黄圩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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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操作 | 消除隐患 | 守护生命

 

一、动火作业基本要求

1.严格审批:所有动火作业需经安全管理部门书面批准,明确作业范围和时间。

2.持证上岗: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操作证书,熟悉消防设备使用方法。

3.风险排查:作业前清理现场可燃物,检查设备完好性,确保通风良好。

二、作业前“六必须”

1.必须检查灭火器、消防栓等设备可用性。

2.必须穿戴防火服、护目镜、防毒面具等防护装备。

3.必须设置警示标志,隔离作业区域。

4.必须进行气体检测,确保无可燃气体泄漏。

5.必须制定应急预案,明确逃生路线。

6.必须确保专人全程监督。

三、作业中严禁

1.严禁无证、酒后或疲劳操作。

2.严禁在易燃易爆物附近动火(如油罐、气瓶)。

3.严禁使用破损工具或设备。

4.严禁关闭通风设备或堵塞逃生通道。

5.严禁作业时吸烟或携带明火。

四、应急处置口诀

·火灾初期:拔销子、握管子、压把子——灭火器“三步法”。

·火势失控:立即撤离,拨打119,逆风逃生。

·人员受伤:烧伤用清水冲,中毒速移通风处。

五、法律责任警示

·违规操作引发事故,将依法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

紧急联络

·火警电话:119

·急救中心: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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