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庆、中秋假期期间
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内设机构、镇直各单位、各企业:
国庆中秋双节将至,恰逢秋收关键时期,返乡人员增多、生产生活繁忙,安全风险隐患交织叠加。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节日平安有序,现结合我镇实际,就安全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聚焦重点领域,筑牢安全防线
1、交通运输安全。假期车流量激增,省道、县乡道路及农村路段需强化管控。严查酒驾醉驾、超速超载、无证驾驶及农用车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各村要利用做好交通疏导与宣传,提醒群众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佩戴头盔,安全文明出行。(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村镇建设应急环保中心、执法中队、各村)
2、生产经营安全。企业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节前安全自查自纠,重点排查工贸等领域风险隐患,强化动火作业提级管理与备案。建筑施工单位要整治违法违规作业,做好施工防护与临时用电管理,杜绝高空坠落、机械伤害等事故。(责任单位:镇村镇建设应急环保中心、各企业)
3、 燃气与消防安全。秋季天干物燥,需全面排查餐饮场所、居民用户“问题瓶、问题管、问题阀、问题灶”隐患,确保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正常使用。商超、医院、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要保障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村民需注意用火用电安全,电动车充电做到“人走电断”。(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市管所、镇村镇建设应急环保中心、各村)
4、农业农村安全。正值秋收时节,要加强农机作业安全指导与检查,严禁无资质人员操作农机具。对畜牧养殖有限空间开展风险辨识,落实防护措施;全覆盖排查农民自建房施工安全,督促做好施工防护。(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农村农业中心、镇村镇建设应急环保中心、各村)
5、食品安全方面。加强对农村集市、小商店、小摊贩、农村自办宴席的监管,重点查处销售过期、“三无”、假冒伪劣食品行为,保障公众健康。对农村自办宴席做好不漏登记。(责任单位:镇市管所、各村)
6、烟花爆竹领域安全。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等环节安全管控措施,全面排查整治超量储存、经营超标违禁产品、“下店上宅”式零售点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打击非法生产经营“黑窝点”“小作坊”。(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村镇建设应急环保中心、镇市管所、各村)
7、教育方面。强化节假日期间学生离返校交通安全管理,做好学校安全教育,深入排查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和学校宿舍食堂等关键部位安全隐患,筑牢校园安全屏障。(责任单位:镇中学、镇中心校、镇派出所、镇市管所、各村)
二、压实各方责任,强化防控举措
1、各村、各单位充分利用村广播、微信群、入户走访等方式,结合群众返乡契机,宣传用火用气、农机作业、交通安全等知识,提升群众防范能力。各村积极转发安全防范提示。镇内设机构、镇直各单位针对自身职责、服务管理领域对象有针对性开展宣传。
2、严格落实节假日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领导在岗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发挥好值班工作上传下达、综合协调的重要作用,第一时间报告事故和敏感事件。(黄圩镇政府:0557-7656212;黄圩镇派出所:0557-7656279)
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各行政村、镇内设机构、镇直各单位、各企业及广大村民切实提高安全意识,落实防范措施,筑牢安全防线,共度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
黄圩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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