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道路维护设施建议的答复
马秋菊代表:
您好!感谢您对黄圩镇道路安全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您反映的“卢圩村至江苏李集镇南北道路因自来水管道施工未恢复原状”的问题,我镇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现场核查,该路段确实因实施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道铺设需要,对部分柏油路面进行了开挖施工。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仅对开挖区域进行了土方回填,未及时按标准恢复沥青路面。收到您的反映后,我镇立即采取以下措施:1.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2.组织专业队伍按照原道路标准进行修复;目前已完成全部沥青路面恢复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黄圩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也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办复类别: A类
联系单位:黄圩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57-7656212
是否已向代表反馈:是
代表评价情况:满意
黄圩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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