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大庄镇河长制办公室的通知
庄政〔2017〕34号
关于成立大庄镇河长制办公室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镇直有关站所:
根据《关于乡镇成立河长制办公室的通知》(泗河长办〔2017〕05号)精神,经研究成立大庄镇河长制办公室。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主 任:周光法
成 员:李旭光 刘立标 姚三洋
办公地点设在镇党政办公室,姚三洋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557-7886212
大庄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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