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庄镇农村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庄发〔2018〕130号
关于印发《大庄镇农村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总支、村民委员会:
《大庄镇农村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泗县大庄镇委员会
2018年11月16日
大庄镇农村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评选活动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全镇农村家庭环境卫生,实现院内、院外同步整洁,引导广大群众共建美好家园、共享美丽环境,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农村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评选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全县高质量脱贫摘帽大会战的目标要求,以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评选活动为载体,结合示范村、示范户创建,进一步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洁美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提升广大群众的思想道德素养,助推乡风文明健康发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基础。
二、创建目标
通过广泛宣传发动,更多的家庭积极主动参与到美丽庭院创建活动中去,全力打造一大批“客厅居室靓化美、院落内外绿化美、厨卫分离清洁美、崇尚节能环保美”的美丽庭院。
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18年12月20日
四、评选标准
为激励农户共建美丽家园,增强农户参与美丽家庭建设的积极性,评选的标准细化为:
(一)一般农户评选标准:
1、居室摆设整齐,室内绿植合理;
2、室内备有垃圾桶,生活垃圾及时入袋入桶;
3、房前屋后无杂物堆放,保持美观整洁;
4、院落内外美化亮化有创意有特色,花卉品种多样;
5、院落内外设计与周边景致,人居环境协调一致;
6、热心公益,积极主动并带动身边的人一起参与人居环境、精神文明建设等志愿活动;
7、自觉遵守村规民约,崇尚低碳,环保,节约;
8、孝老爱亲,教子有方,乐于助人,关爱弱势群体,讲公德,倡新风,在群众中口碑较好。
(二)建档立卡贫困户评选标准:
1、五净一规范:院内净、卧室净、厨房净、厕所净、个人卫生净、院内摆放规范。
2、六改一增: 即给贫困户改院、改厕、改厨、改门窗、改墙(地)面、改照明灯、增添或更新简单家具。
3、七不七要:不能住危房,要有门和窗;不能没地坪(屋内),要有硬化路出行(屋外);不能不粉墙,里外要亮堂;不能不方便,要有卫厕和水电;不能没家具,要有床柜和桌椅;不能没家电,要有有线电视和电扇;不能脏和乱,环境要有大改变。
五、评选范围
全镇广大农户家庭,均可自主申报参加评选。年度家庭内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评选:
1、家庭成员不孝敬老人的;
2、家庭成员有发生刑事案件或有“黄赌毒”情况的;
3、参与邪教活动及封建迷信活动的;
4、家庭成员与邻里发生矛盾冲突的;
5、家庭成员有侵占集体土地,破坏公益事业,损害他人财产的;
6、家庭成员有组织或参与非正常上访的;
7、家庭成员有老赖失信行为的;
8、贫困户自我脱贫内生动力不足的;
9、有其他违法违纪现象的。
六、评选办法
1、评选名额。按照“美丽庭院”评选标准,各行政村至少推荐50户。
2、家庭自荐或他荐。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发动广大家庭积极参与“美丽庭院”创建评选活动。对照评选标准,家庭自荐,经所在村两委审核后上报。
3、集中推荐。由村民小组推荐、村创建评选小组评议、两委会审核、张榜公示、填表上报。
4、审核公示。由大庄镇“美丽庭院”创建评选领导小组对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反馈至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5、确认表彰。对公示无异议的申报户,确认为我镇“美丽庭院”,予以表彰奖励。
七、奖惩办法
1、对评出“美丽庭院”,我镇党委、政府将分别给予一定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并授予“美丽庭院”门牌。
2、镇党委将于12月25日起对各村“美丽庭院”创评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对前三名进行奖励,后三名进行问责。
八、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制订具体措施,保证创建评选工作有序开展。各村要成立“美丽庭院”创建评选小组,加强指导,细化工作任务,确保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2、严格创评标准。在创建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选,杜绝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发生,要严格按照创建标准进行全面比较、综合衡量,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同时与十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结合起来,对美丽庭院实行动态管理,真正把好的典型评选出来,增强评选结果的说服力和感召力。
3、强化舆论宣传。各村要通过广播、宣传栏、村民代表会议等方式,加强“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宣传,使活动的内容、标准和具体做法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农户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要注重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美丽庭院”创建工作中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4、上报材料:需报送的材料有:“美丽庭院”申报表(纸质版、电子版)、推荐从不同角度拍照的庭院照片四张或以上(电子版上报),电子版于2018年11月19日下午下班前上报至镇妇联工作群,纸质版报送至镇党政办。
附件:1、“美丽庭院”申报表
“美丽庭院”汇总表
大庄镇“美丽庭院”创评领导小组
各村“美丽庭院”任务分配表
5、“美丽庭院”评选标准
附件1
“美丽庭院”申报表
户主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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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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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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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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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 况 介 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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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审核意见 |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
乡镇: 村(社区): 年 月 日
注:申报情况介绍300字左右,写清申报的条件;选举不同角度拍摄照片4张,附在表后。
附件2
“美丽庭院”汇总表
序号 |
户主 姓名 |
家庭地址 |
联系电话 |
合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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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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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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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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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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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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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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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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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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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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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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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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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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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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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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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村(社区): 年 月 日
附件3
大庄镇“美丽庭院”创评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 赵光勇
副组长:镇 长 魏振胤
党委副书记任茂军
成 员:人大主席 曹志强
纪委书记 罗俊座
宣传部长 陈荣华
党委委员、副镇长 周家民
组织委员 骆家超
党委委员 季少波
副 镇 长 周光法
副 镇 长 魏 强
各村书记 莫亚、汪洋、卢尊好、李军、贾兴民、许凯、黄云先、苏成平、房加义、许桂华、孙明章、许永松、王三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陈荣华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协调推进各项工作。
附件4
各村“美丽庭院”任务分解表
村别 |
户数 |
推荐户数 |
备注 |
王官村 |
1202 |
80 |
|
沿河村 |
914 |
61 |
|
和谐村 |
1230 |
82 |
|
田庄村 |
1390 |
92 |
|
东风村 |
1685 |
112 |
|
佃庄村 |
951 |
63 |
|
大庄村 |
1223 |
81 |
|
曙光村 |
1368 |
91 |
|
万安村 |
1281 |
85 |
|
新刘村 |
1241 |
83 |
|
朝阳村 |
1167 |
78 |
|
新集村 |
1203 |
80 |
|
向阳村 |
1418 |
95 |
|
附件5
大庄镇“美丽庭院”评选标准
评估标准 |
分数 |
|
环境 |
房内、房屋周边无积存垃圾,消灭卫生死角 |
8 |
垃圾分类入桶(箱),进行洗涤设施与畜禽养殖整治 |
6 |
|
庭院内无杂物、无污水、无污渍等 |
6 |
|
摆放 |
家庭廊前、庭院、屋前屋后、墙体周围杂物清除整理 |
6 |
庭院内物品堆放整齐,庭院外观整齐 |
8 |
|
无乱搭、无乱建、无乱堆、无乱挂之物 |
6 |
|
庭院 |
家庭对有碍观瞻建筑物的进行拆除和墙体改造等行动 |
6 |
庭院内外进行设计,有周边景致环境协调一致 |
6 |
|
有一定文化品位、美韵特色的景观 |
8 |
|
种树 |
庭院周边、房前屋后有花草树木,如观赏花草树木、盆栽盆景、果树等 |
8 |
花草树木种植错落有致、富有美感 |
4 |
|
庭院绿化面积不少于庭院面积的20%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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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风 |
家庭氛围文明和谐、健康积极 |
6 |
重视家风建设、重视家庭美德传承 |
8 |
|
立身处世、持家治业的家规家训家风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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