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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庄镇农村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11-19 11:19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大庄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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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发〔2018〕130号




关于印发《大庄镇农村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总支、村民委员会:


《大庄镇农村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泗县大庄镇委员会


2018年11月16日




大庄镇农村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评选活动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全镇农村家庭环境卫生,实现院内、院外同步整洁,引导广大群众共建美好家园、共享美丽环境,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农村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评选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全县高质量脱贫摘帽大会战的目标要求,以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评选活动为载体,结合示范村、示范户创建,进一步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洁美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提升广大群众的思想道德素养,助推乡风文明健康发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基础。


二、创建目标


通过广泛宣传发动,更多的家庭积极主动参与到美丽庭院创建活动中去,全力打造一大批“客厅居室靓化美、院落内外绿化美、厨卫分离清洁美、崇尚节能环保美”的美丽庭院。


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18年12月20日


四、评选标准


为激励农户共建美丽家园,增强农户参与美丽家庭建设的积极性,评选的标准细化为:


(一)一般农户评选标准:


1、居室摆设整齐,室内绿植合理;


2、室内备有垃圾桶,生活垃圾及时入袋入桶;


3、房前屋后无杂物堆放,保持美观整洁;


4、院落内外美化亮化有创意有特色,花卉品种多样;


5、院落内外设计与周边景致,人居环境协调一致;


6、热心公益,积极主动并带动身边的人一起参与人居环境、精神文明建设等志愿活动;


7、自觉遵守村规民约,崇尚低碳,环保,节约;


8、孝老爱亲,教子有方,乐于助人,关爱弱势群体,讲公德,倡新风,在群众中口碑较好。


(二)建档立卡贫困户评选标准:


1、五净一规范:院内净、卧室净、厨房净、厕所净、个人卫生净、院内摆放规范。


2、六改一增: 即给贫困户改院、改厕、改厨、改门窗、改墙(地)面、改照明灯、增添或更新简单家具。


3、七不七要:不能住危房,要有门和窗;不能没地坪(屋内),要有硬化路出行(屋外);不能不粉墙,里外要亮堂;不能不方便,要有卫厕和水电;不能没家具,要有床柜和桌椅;不能没家电,要有有线电视和电扇;不能脏和乱,环境要有大改变。


五、评选范围


全镇广大农户家庭,均可自主申报参加评选。年度家庭内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评选:


1、家庭成员不孝敬老人的;


2、家庭成员有发生刑事案件或有“黄赌毒”情况的;


3、参与邪教活动及封建迷信活动的;


4、家庭成员与邻里发生矛盾冲突的;


5、家庭成员有侵占集体土地,破坏公益事业,损害他人财产的;


6、家庭成员有组织或参与非正常上访的;


7、家庭成员有老赖失信行为的;


8、贫困户自我脱贫内生动力不足的;


9、有其他违法违纪现象的。


六、评选办法


1、评选名额。按照“美丽庭院”评选标准,各行政村至少推荐50户。


2、家庭自荐或他荐。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发动广大家庭积极参与“美丽庭院”创建评选活动。对照评选标准,家庭自荐,经所在村两委审核后上报。


3、集中推荐。由村民小组推荐、村创建评选小组评议、两委会审核、张榜公示、填表上报。


4、审核公示。由大庄镇“美丽庭院”创建评选领导小组对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反馈至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5、确认表彰。对公示无异议的申报户,确认为我镇“美丽庭院”,予以表彰奖励。


七、奖惩办法


1、对评出“美丽庭院”,我镇党委、政府将分别给予一定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并授予“美丽庭院”门牌。


2、镇党委将于12月25日起对各村“美丽庭院”创评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对前三名进行奖励,后三名进行问责。


八、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制订具体措施,保证创建评选工作有序开展。各村要成立“美丽庭院”创建评选小组,加强指导,细化工作任务,确保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2、严格创评标准。在创建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选,杜绝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发生,要严格按照创建标准进行全面比较、综合衡量,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同时与十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结合起来,对美丽庭院实行动态管理,真正把好的典型评选出来,增强评选结果的说服力和感召力。


3、强化舆论宣传。各村要通过广播、宣传栏、村民代表会议等方式,加强“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宣传,使活动的内容、标准和具体做法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农户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要注重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美丽庭院”创建工作中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4、上报材料:需报送的材料有:“美丽庭院”申报表(纸质版、电子版)、推荐从不同角度拍照的庭院照片四张或以上(电子版上报),电子版于2018年11月19日下午下班前上报至镇妇联工作群,纸质版报送至镇党政办。




附件:1、“美丽庭院”申报表


“美丽庭院”汇总表


大庄镇“美丽庭院”创评领导小组


各村“美丽庭院”任务分配表


5、“美丽庭院”评选标准











附件1


“美丽庭院”申报表

户主姓名


联系电话


家庭地址


家庭人口数
















乡镇审核意见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乡镇: 村(社区):


注:申报情况介绍300字左右,写清申报的条件;选举不同角度拍摄照片4张,附在表后。




附件2


“美丽庭院”汇总表



序号

户主

姓名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合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乡镇: 村(社区):




附件3


大庄镇“美丽庭院”创评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 赵光勇


副组长:镇 长 魏振胤


党委副书记任茂军


成 员:人大主席 曹志强


纪委书记 罗俊座


宣传部长 陈荣华


党委委员、副镇长 周家民


组织委员 骆家超


党委委员 季少波


副 镇 长 周光法


副 镇 长 魏 强


各村书记 莫亚、汪洋、卢尊好、李军、贾兴民、许凯、黄云先、苏成平、房加义、许桂华、孙明章、许永松、王三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陈荣华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协调推进各项工作。






附件4


各村“美丽庭院”任务分解表

村别

户数

推荐户数

备注

王官村

1202

80


沿河村

914

61


和谐村

1230

82


田庄村

1390

92


东风村

1685

112


佃庄村

951

63


大庄村

1223

81


曙光村

1368

91


万安村

1281

85


新刘村

1241

83


朝阳村

1167

78


新集村

1203

80


向阳村

1418

95






附件5


大庄镇“美丽庭院”评选标准

评估标准

分数

环境
整洁
清洁
(20分)

房内、房屋周边无积存垃圾,消灭卫生死角

8

垃圾分类入桶(箱),进行洗涤设施与畜禽养殖整治

6

庭院内无杂物、无污水、无污渍等

6

摆放
整齐
有序美
(20分)

家庭廊前、庭院、屋前屋后、墙体周围杂物清除整理

6

庭院内物品堆放整齐,庭院外观整齐

8

无乱搭、无乱建、无乱堆、无乱挂之物

6

庭院
设计
布局美
(20分)

家庭对有碍观瞻建筑物的进行拆除和墙体改造等行动

6

庭院内外进行设计,有周边景致环境协调一致

6

有一定文化品位、美韵特色的景观

8

种树
栽花
绿化美
(20分)

庭院周边、房前屋后有花草树木,如观赏花草树木、盆栽盆景、果树等

8

花草树木种植错落有致、富有美感

4

庭院绿化面积不少于庭院面积的20%

8

家风
家训
风尚美
(20分)

家庭氛围文明和谐、健康积极

6

重视家风建设、重视家庭美德传承

8

立身处世、持家治业的家规家训家风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