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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大庄镇党委副书记王琪解读大庄镇202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2021-01-22 15:01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大庄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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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人姓名:王琪

解读人职务:大庄镇党委副书记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1.起草背景。为切实保障和快速推进民生工程,不断提高广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

2.起草依据。根据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提升民生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民生办〔2020〕3号)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制定的意义和整体考虑

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规定,是推进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大措施,有利于城乡居民共享统一的政策标准、共用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平台,在更高层面上实现城乡统筹、制度平等和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从而推动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险制度,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支撑。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该文件于2021年1月5日开始由镇党政办起草,并对必要性、可行性等内容进行了调研论证,2021年1月8日以书面征求各村党总支和镇直各支部意见。均无异议。

四、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确保参保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促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发展,不断增强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1年全镇参保缴费任务27425人,其中500档及以上任务7527人(各村缴费任务分解表附后),待遇领取人员养老金发放率达到100%。

五、主要任务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实行按年选档缴费制。缴费档次标准统一为 300 元、400 元、500 元、600 元、700 元、800 元、900 元、1000 元、1500 元、2000 元、3000 元、4000 元、5000 元、6000 元共14个档次。根据城乡居民收入情况,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完善缴费激励机制,引导广大城乡居民选高档、多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未来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

六、创新举措

按照缴费比率,对完成任务前六名的村进行奖励,第一名奖励3000元;第二名、三名分别奖励2000元;第四、五、六名分别奖励1000元。

七、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围绕目标任务,建立严明的工作推进机制和奖惩机制,把提高缴费档次放在工作的重中之重,将目标任务与干部年终考核评比挂钩,村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经办人员要各司其职,形成自上而下、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做到人员、任务、时间、责任四落实。

2.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工作进度压紧压实责任,镇政府将对思想不重视、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村进行通报批评;对不作为导致群众参保缴费延误,影响群众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并由此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村、部门和个人,将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严格执行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相关制度,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全过程处于全面监控之中,杜绝挤占挪用和违规投资等行为的发生。对不按照规定使用基金的,将严肃予以查处;对基金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八、下一步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要抓住春节大量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的有利时机,因地制宜制定宣传方案,通过召开宣传动员会、进村入户讲解、逢集上街宣传、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广播录音、让广大群众了解政策、掌握政策。 尤其要讲清早参保、长缴费、多缴费好处,通过算账对比,突出政策优惠,提高群众的参保热情,引导他们选择较高档次缴费。

2.做好协调配合。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站在改善民生的高度,切实履行职责,全力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镇人社所、税务局要做好组织实施和业务指导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2021年任务数内包含五档及以上缴费任务数,大家在做好续保工作的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和办法,积极动员广大居民选择较高档次缴费,切实提高我镇人均缴费水平。同时,要完善档案资料、收集参保人员电话号码、及时对死亡人员核实注销。

如对本解读有疑问,请与本单位联系,联系电话7886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