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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泗县惠农补贴政策清单(农业农村局)

发表时间:2021-08-17 11:08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大庄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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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补贴项目 政策依据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申领流程 发放方式 发放时间 咨询方式 备注
国家标准 省级标准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农[2016]857号) 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按规定登记和审核补贴面积到户情况、制作补贴面积基础数据等。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原则上每年6月30日前 0551-68150417 县域内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由县级政府根据省里下达的资金额以及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面积测算确定。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稻谷补贴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统计局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关于调整完善稻谷补贴政策的通知(皖财农[2020]540号,不予公开) 1.稻谷生产者补贴。其补贴对象为本省行政区划范围内合法耕地上的稻谷实际生产者。
2.种植结构调整补贴。其补贴对象由市、县(区)政府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因地制宜予以确定。
由有关市、县(区)根据政策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操作程序。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等打卡发放 及时发放 0551-68150417 1.稻谷生产者补贴的补贴标准由市、县(区)政府根据当年按规定安排的补贴资金和符合补贴条件的稻谷种植面积综合测算确定,可向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倾斜。 
2.种植结构调整补贴的补贴标准,由市、县(区)政府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因地制宜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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