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31号建议的答复
顾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庄镇新集村生活污水处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大庄镇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以群众反应集中的环境问题整改为抓手,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全力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首先,该段河道污水处理具体情况已向市生态环境局上报,是否建设污水处理厂在上级部门实地考察后再向您反馈具体建设意见。其次,新集街104国道西侧河道已纳入大庄镇整体黑臭水体治理计划,并已于2024年完成该段河道清淤清污工作。下一步,大庄镇将持续加强河道管理和宣传动员,倡导群众讲文明树新风,减少乃至杜绝污水直排行为。
办复类别: A类
联系单位: 大庄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0557-7886212
大庄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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