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国一重援建东风村薄壳山核桃项目一期成交公告
2020年中国一重援建东风村薄壳山核桃项目一期
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2020年中国一重援建东风村薄壳山核桃项目一期
项目编号:建施招-SX-2020-GHZB06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月13日
采购日期:2020年1月17日14时00分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玉翔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宿州市银河一路北侧云集文化商业街
成交金额:991000.00元
采购人名称:泗县大庄镇东风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泗县大庄镇东风村
联系人:周镇长
联系方式:18055773808
采购机构名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太湖西路18号国华大厦六楼
项目负责人:李工 联系电话:15155776140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2020年中国一重援建东风村薄壳山核桃项目一期
公告期限:2020年1月18日至2020年1月19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太湖西路18号国华大厦六楼,联系电话:15155776140。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泗县大庄镇东风村村民委员会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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