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政策解读】河长制政策解读
随着《安徽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出台,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制体系正在全省建立,到今年年底,覆盖全部河流和湖泊。
河长“担子”有多重?
——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
全面推行河长制,每一条河流都将有负责任的名字。我省在河长制组织形式设计上,分级设立河长、分级建立河长会议制度、分级设立河长制办公室。省级设立总河长,由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总河长,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担任。省境内长江干流、淮河干流、新安江干流及巢湖设立省级河长,由省级负责同志担任。各市、县(市、区)设立本级总河长、副总河长,由同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行政区域内各主要河湖设河长,由本级负责同志担任;各河湖所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将河长延伸到村级组织。
河长“担子”有多重?总河长、副总河长负责领导、组织本行政区域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承担推行河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职责。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工作,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重大问题;牵头组织对河湖管理范围内突出问题进行依法整治;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湖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检查、监督下一级河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
建体系、定职责、明方向。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所要达到的目标是:今年年内,建成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河长制体系,覆盖全省全部河流和湖泊。到2020年,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取排水管理更加规范严格,河湖管理范围明确,水域岸线利用合理,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水生态持续向好,水事违法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保持现状河湖水域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退化;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270.84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28%、21%;全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0%以上,长江流域水质优良断面比例达83.3%,淮河流域达57.5%,新安江流域水质保持优良,巢湖全湖维持轻度富营养状态并有所好转,确保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
到2030年,又将是什么情景?我省目标是,全省河湖管理保护法规制度体系、规划体系健全完善,河湖管理范围内水事活动依法有序,水资源、水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全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5%以上,水生态得到有效恢复,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管理保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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