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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泗县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表时间:2020-08-26 09:43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瓦坊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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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加强我县信息化项目的统筹规划和监督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推进政务数据整合、共享、开放和创新应用,保障数据安全,实现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共用,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安徽省信息化促进条例》《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宿政办发〔2020〕1号)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使用财政性资金或用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补助资金投资建设的县本级信息化项目。县本级国有企业投资建设信息化项目适用本办法,视同财政性资金管理。

信息化项目,包括信息化建设项目和信息化运维项目两类。信息化建设项目是指信息系统新建或升级改造、设备购置、应用系统开发、信息网络(含楼宇综合布线和机房建设)、信息服务、信息安全保障、系统集成等项目,不包括办公类软硬件设备采购、档案数字化录入服务采购项目。信息化运维项目是指为保证信息化硬件资产、软件资产和数据资产可用而购买服务的项目,包括硬件设备运维、软件系统运维、数据资源运维、云服务租用和网络链路租赁等内容,其中数据资源运维中涉及政务数据,是指本县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依法经授权、受委托的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或者获取的具有原始性、可机器读取、可供社会化再利用的各类数据。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政务数据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设置七章,21条。第一章总则,共4条,明确了本《管理办法》的出台背景、适用范围。第二章项目申报和审批管理,共6条,明确了依法建立健全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立项审批、开发运用、资金管理、绩效评价、安全保障等管理制度。第三章建设管理,共4条,主要明确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备案、监理、资金支付、抽查或阶段性论证、验收等建设管理制度。第四章绩效评价与运维管理,共3条,主要明确了项目实施绩效评价、质量维保制度。重点评估项目的应用情况、数据资源共享情况、应用效果、协同共享、安全保密、创新服务、经济和社会效益等内容。加强日常运维管理,确保信息化项目安全可靠运行。第五章,安全保障,共4条,明确信息化项目和政务数据安全体系及标准规范,制定并督促落实信息化项目和政务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数据资源管理局会同保密部门、公安机关等,制定信息化项目和政务数据安全工作规范,构建技术保障体系和风险识别机制。第六章资金管理,共4条,明确了项目从批复到验收、支付资金管理。第七章,附则,共3条,明确《管理办法》实施时间以及解释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