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政策解读】瓦坊乡武装部长彭生解读《瓦坊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办理审批工作实施方案》
瓦坊乡人民政府出台了《瓦坊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办理审批工作实施方案》,现在就该方案进行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深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办理审批工作”的改革,优化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流程,提高识别精准度和办事效率,更好地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皖民办字〔2020〕1号)、《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县城乡低保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工作实施方案通知》(泗政办发〔2020〕1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1)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低保制度在改善民生和助力脱贫攻坚中的作用,现由我乡成立低保办理审核领导小组负责开展城乡低保事项审核审批工作,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实现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第一时间得到救助,让低保工作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上更加明显。
(2)工作内容
(一)明确职责,理顺关系。
1、村两委职责:村两委负责协助乡人民政府做好低保申请及审核工作。履行救助对象主动发现报告职责,协助有困难的家庭提出救助申请;协助乡人民政府开展家庭经济状况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示,做好材料收集上报工作;协助做好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社会救助政策宣传等工作。
2、乡政府职责:乡政府是履行城乡低保受理、审核、审批的责任主体。负责做好城乡低保工作的受理、审核、审批和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包括申请受理、发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组织入户调查、组织民主评议、审核和审批,以及公示监督(民主评议结果公示、审批结果公示、救助对象长期公示)、政策宣传、档案管理;每月月底前完成低保系统数据更新并提交生成最新数据。
三、保障措施
要遵循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严格程序的原则,严禁出现“人情保”“关系保”“息访保”,防止“错保”“漏保”。完善主动发现和瞄准机制,确保符合条件家庭及时纳入保障范围。明确各环节工作人员职贵,坚持谁签字、谁负责。严禁骗取、截留、挪用救助资金。对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组织不力、敷衍了事等行为将依规进行查处,并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严格责任追究。
四、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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