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坊镇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全面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防范专项行动方案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国内重大事故教训,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按照省安委会统一安排部署,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防范专项行动。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牢牢把握“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工作要求,切实强化“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念头,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落实落地,聚焦安全生产突出矛盾问题持续开展整治攻坚,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方位压实各方安全责任,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实现“一遏制、一防范、双下降”的目标,即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全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保持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领导干部靠前排查隐患专项行动。
1.工作任务。(1)各村主要负责同志,各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靠前指挥,常态化带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在思想上“紧起来”、在措施上“严起来”、在作风上“实起来”。(2)日常工作检查。各村、镇直单位领导干部每月带队开展1次隐患排查。(3)重点时段检查。国庆、春节等重要节假日、党的重要会议等重大活动,各村主要干部带队开展隐患排查。(4)自然灾害检查。在雨雪冰冻、汛期、高温、台风等自然灾害来临时,村领导干部带队开展隐患排查。(5)事故防范检查。省内外发生重大事故或发生影响较大的典型事故后,各村安委会成员单位领导干部应当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带队开展隐患排查,防范类似事故在本地本行业领域发生。
2.工作措施。(1)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省、市、县实施细则,各村、镇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确保亲力亲为、具体深入,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问题。(2)完善隐患清单。建立隐患问题清单,清单应包括:隐患类别、隐患内容、整改措施、牵头领导、牵头责任单位、整改目标、完成时限等。(3)坚决一抓到底。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挂牌督办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整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4)强化追责问责。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3.责任分工。镇安委会办公室牵头,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落实,各村落实属地责任。
(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专项行动。
1.工作内容。(1)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开展情况。包括总体工作情况,贯彻落实国家十五条硬措施及省105条、市70条、县55条措施情况,党的二十大前后各地自查情况,自建房和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 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等重点行动完成情况。(2)安全生产“治违除患”专项行动年活动明确的12项共性问题和10个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工作落实情况。(3)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明确的10个方面工作落实情况。(4)岁末年初重点时段安全风险防范情况。包括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以及深入有关企业一线开展安全生产指导服务情况,极端恶劣天气安全防范情况,组织开展动员部署、预案修订、应急准备,以及推进防滑、防冻、防凝等安全防护措施执行落地情况等。
2.工作措施。(1)深化自查。系统梳理安全生产大检查前期自查的有关工作情况,聚焦发现的最突出问题、最薄弱环节、最明显短板,组织工作组,通过重点督导等方式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实地检查,紧盯问题隐患督促整改落实。(2)开展重点专项督导检查。派出所、住建、交通运输、农经站以及市场监管所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做好“条”上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派出工作组前往最不放心的重点区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3)组织综合督导检查。镇安委会组织有关部门组成3个综合督导检查组,分别由书记、镇长、分管带队,在即日起至11月底期间对全镇进行“回头看”,采用座谈交流、资料查阅、现场核实、明察暗访等方式综合督导检查。
3.责任分工。镇安委会办公室牵头,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落实,各村落实属地责任。
(三)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潜在风险隐患排查专项行动。
1.工作任务。(1)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对本辖区本部门风险进行再辨识再评估,对应急资源进行再调查再核实,对现有应急预案进行再梳理再修订,进一步查缺补漏,织牢织密本辖区本部门突发事件应对预案体系。要科学组织实施应急演练工作,特别要加强台风、洪涝灾害、地震等自然灾害方面和危险化学品、商贸、交通运输、特种设备、建筑施工、自建房、燃气、消防等安全生产领域应急演练活动,不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2)涉疫安全。深刻汲取贵州“9·18”涉疫客车侧翻事故教训,组织对各类隔离观察点、核酸检测点、定点医院、村卫生服务室、管控区域等涉疫场所开展全覆盖安全隐患排查。(3)燃气。落实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10月底前集中整治燃气安全突出问题。(4)城乡自建房。完成“百日行动”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屋集中整治。(5)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电力、工贸、烟花爆竹等其他行业领域。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原则,结合季节风险因素,针对各自行业特点和薄弱环节,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防事故发生。
2.工作措施。(1)严格执法检查。保持依法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用好用足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重拳打击客车非法经营、非法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品、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等严重违法行为。(2)强化群防群治。继续发挥社会力量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从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中选取信息员,发挥安全生产“吹哨人”内部监督作用。(3)完善隐患清单。建立隐患问题清单,督促问题整改,确保闭环运行。
镇安委会办公室牵头,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落实,各村落实属地责任。
(四)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专项行动。
1.工作内容。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五落实五到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2.工作措施。(1)抓实风险研判。镇安委会要组织各成员单位建立完善风险隐患定期研判工作机制,真正做到大风险心中有数,并紧紧盯住防范化解,确保不失控。(2)抓细多手段排查。坚持两条腿走路,现场查实验证,现场解决问题,善借外力组织精准排查。(3)加大培训力度,强化重要岗位人员和一线人员安全技术素质把关。
3.责任分工。镇安委会办公室牵头,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落实,各村落实属地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和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组织,进一步制定完善专项行动方案,结合实际明确细化重点内容和人员任务分工,确保有关任务要求尽快传达到基层一线。各有关部门要主动担当作为,细化工作方案,强化部门联动,全面抓好贯彻落实,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二)注重宣传引导。各村和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鼓励群众职工各类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专项行动进行宣传报道,教育引导有关企业单位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严肃问责问效。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及时解决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考核巡查,对领导责任不落实、专项行动推动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等情况,将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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