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瓦坊镇人民政府 > 公共资源交易
阅读人次:  
【字体:

泗县瓦坊镇吴宅村新建道路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表时间:2024-05-24 16:51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瓦坊镇人民政府
【字体:

项目编号:SZJFSX2024012

项目名称:泗县瓦坊镇吴宅村新建道路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宿州市卓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泗县东城美郡13栋2单元704室

中标(成交)金额:129000.00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129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

    称:泗县瓦坊镇吴宅村新建道路项目   

施工范围:本工程主要包含泗县瓦坊镇吴宅村新建宽3米,长240米混凝土道路等;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施工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范验收合格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

项目经理:张小磊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号:皖234181898679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采购文件约定,金额1300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宿州市钧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埇桥区元一新天地 B1 栋2218室 ,联系电话:18110708586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泗县瓦坊镇人民政府  

   址:泗县瓦坊镇瓦坊街           

联系方式:曹书记  138665973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宿州市钧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元一新天地 B1 栋2218室            

联系方式:郭朋朋 181107085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朋朋 

电   话:18110708586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

正在阅读:泗县瓦坊镇吴宅村新建道路项目成交结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