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瓦坊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乡直各部门、辖区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的文件精神,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通知要求,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具体实施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一)重要性
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日益成为一个地区法治建设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尺。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已成为建设法制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服务政府的迫切要求,对于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和政府服务水平,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加强政府建设和区域开放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在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在加强民主监督、树立政府威信、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等方面的重大意义,更加自觉主动地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推进“十二五”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要求
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牢固树立政府信息“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理念,进一步理顺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合理界定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正确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最大限度地做到信息资源共享。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有效推动财政、民生、环保、价格收费、征地拆迁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作为重要内容,主动向社会公开,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及时准确地予以澄清。要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创新思路,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加强督查考核,循序渐进,积极稳妥,坚持不懈地推动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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