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改革方案】山头镇促进农民承包土地化零为整开展土地互换“一户一块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优化山头镇农村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农业,结合我镇实际,现就促进农民承包土地化零为整,开展土地互换“一户一块田”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20年山头镇大柏村实施整村推进的土地互换“一户一块田”试点,杨桥村吴道组和蔡圩村武场组,结合旱改水,全面进行“一户一块田试点”。及时总结试点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以点带面,逐步发展,力争到2021年,全镇土地互换“一户一块田”达到一定规模。
二、基本原则
(一)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坚持以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为原则,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违背承包农户意愿、不得损害农民权益、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二)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根据农民耕种意愿分类实现承包土地互换化零为整,加强宣传引导,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方式创新,把选择权交给农民,试点中的重大事项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
(三)坚持稳定承包关系。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对不属于农户二轮承包的“四荒四边”等土地,依法收归集体经济组织。坚持稳定农户土地承包权,坚持以农村二轮土地承包为基础,不得借机损害农民合法的承包权、经营权。
(四)坚持注重因地制宜。根据村组实际,实行“一组一策”。“一户一块田”不要求必须是完整一块田,而是把原先零散土地引导农户相对集中。对承包土地建有农业设施及其他用途的特殊情况,由镇、村协调解决。本着有利于发展规模经营的原则,支持对有土地流转、土地托管意愿的农户所承包土地调整连片。
三、重点工作
(一)摸清底数。以1995年二轮土地承包为基础,摸清承包农户实有承包耕地面积(不包含宅基地)。结合农田治理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确定集体土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分类登记造册。
(二)测量定界。按照农户应得承包地面积,确定到户地块四至,打桩定界,并对地块权属、界限、土地类型等信息填写相关表格,重新签署《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原《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收回注销。
(三)土地互换。按照测量定界后农户承包土地的位置开展土地互换,互换期间注重对农户承包土地内的秸秆等堆积物、附属物的处理,避免引起群众间的矛盾纠纷。
(四)颁发证书。依据农户签字确认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资料,由山头镇人民政府统一整理归档,报县农业农村局重新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证书注销。
(五)资料整理。由县农业农村局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全程提供技术服务,按照《安徽省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规范》程序进行现场测量、制作宗地图、结果公示等相关服务。
(六)组织验收。试点村于10月底前申报山头镇检查验收,山头镇将验收结果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备案。县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单位予以检查验收。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组织,指导试点村规范工作流程,推进试点进度;村成立协调组,负责宣传发动、协调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村民组选择德高望重的“乡贤”、群众代表等组成实施小组,负责本村民小组的农户承包土地互换“一户一块田”具体工作。
(二)开展宣传动员。统筹安排广播宣传、张贴标语、发放明白纸等各项宣传活动。大柏村、杨桥村、蔡圩村负责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会议宣传土地互换“一户一块田”工作的目的、意义、程序、步骤。村“两委”要深入农户家中座谈交流,逐户征求意见。通过宣传,让村民了解政策,打消疑虑,形成共识,取得广大村民的支持配合,并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发挥其主体作用。
(三)加强督查调度。统筹做好试点的协调、落实,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纠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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