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圩镇水利站
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并负责监督检查。
(2)拟定全镇水利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统一管理全镇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
(4)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镇节约用水计划,组织、指导和监督全镇节约用水工作。
(5)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
(6)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7)负责全镇水利行业管理。
(8)指导全镇水利系统贯彻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财务政策以及各项水规费的收支、使用、监管。
(9)组织指导全镇水利设施、水域和岸线范围内的管理与保护。
(10)组织协调全镇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11)主管全镇水土保持工作,研究拟定水土保持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
(12)承担全镇防汛抗旱日常工作。
(13)负责全镇水利科技工作。
(14)承办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李培永
办公地址:刘圩镇水利站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13955775498
邮编:234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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