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刘圩镇2021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刘圩镇2021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总支、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刘圩镇2021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已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刘圩镇委员会
刘圩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6日
刘圩镇2021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为做好2021年刘圩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2021年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宿州市2021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泗县2021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泗综禁办〔2021〕4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按照“疏堵并举、以疏为主、标本兼治”的原则,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县秸秆禁烧工作部署,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圆满完成2021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各项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
全镇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其他农业生产废弃物、落叶、荒草、生活垃圾及可燃性工业固废、建筑垃圾,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全镇农村环境整洁有序、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实现零火点,确保不发生水污染,确保不误好农时,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的责任体系,包村干部、各村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是秸秆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包保干部及其他村组干部是直接责任人。健全禁烧工作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建立党政班子成员包村、村“两委”成员包片、村民小组长包组,县镇村三级包保人员包保到户、包保到地块的网格化包保机制,形成“责任明确、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体系,强化部门联动和分工协作,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各村要负责包保网格的方案制订、宣传动员、人员调配、物资准备、收割播种、巡查监管、秸秆离田堆放、隐患管控、应急处置等工作。夏、秋禁烧期间,各村及各单位要将秸秆禁烧工作作为这一时期的重要工作,全力抓好各项管控措施的落实,同时抓好夏秋二季之外时段秸秆焚烧的管控。
(二)强化宣传引导。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的教育引导作用,在宣传方式上,既要利用广播、报纸、移动终端、网络等媒体和政府通告、横幅标语、宣传车、手机短信(微信)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又要通过村组群众大会、党员大会、学生班会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更要入户宣传限茬的要求和离田的措施及秸秆的去向,逐户沟通、逐户签字承诺。在宣传内容上,重点加强对环保法律法规、大气污染防治、秸秆禁烧的要求和焚烧的危害及后果、农机农艺融合技术推广的宣传。在宣传对象上,要组织人员深入村组、学校、医院、宗教场所,既要加强对各类群体的宣传,更要突出重点村(庄)、重点户、重点人员的宣传教育,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户户有人对接、人人知晓禁烧政策,提高农民朋友的环保意识和守法意识,形成户户支持禁烧、人人遵守禁烧政策的良好局面。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履职履责缺位、工作不力和违法焚烧行为要及时曝光。
(三)落实秸秆粉碎还田和离田集中堆放制度。根据各村收割习惯和群众意愿,合理确定秸秆综合利用方式,进一步确定离田地块、粉碎还田地块和涉及的群众,合理布局临时堆放点,堆放点的数量要能满足群众秸秆离田堆放需求,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个标准化临时堆放转运点,付圩村、四山村、潼南村、西马村、周道村、刘圩村、张谷村要加强秸秆收储中心管理,保证周边自然村秸秆全部打捆离田、应收尽收。秸秆临时堆放点要交通便利、靠近水源,临时堆放点和收储中心要做到整洁有序堆放,并严格落实防火措施,配备必要的灭火设施和器材,做到专人看护,不得堆放在路边、河边、田边、坟头、沟渠。在老濉河、小黄河、潼河、老潼河、小余沟流域,鼓励支持全部打捆离田,以免污染水体。对清运离田地块,各村既要严格采取限茬措施(留茬高度要严格控制在10厘米以下),又要让群众知晓秸秆堆放地点,备好打捆机和离田运输设备,组织好离田力量,做到边收割、边打捆、边离田堆放;对离田准备不充分,设备不配套的,要确保收割后及时全部粉碎还田不留焚烧隐患;对于边角、零散地块等存在焚烧隐患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粉碎还田、离田集中存储等措施,消除焚烧秸秆隐患;对已收割地块,要加快播种进度,做到边收边种、以种促禁。
(四)加强农机调配和作业管理。农机站和各村要加强农机调度并积极应对天气变化,针对粉碎还田和打捆离田地块,合理调配作业机械。对还田地块,没有安装秸秆粉碎设施的收割机,要确保二台收割机配备一台粉碎机;对离田地块,要确保三台收割机配备一台打捆机,并配备足够的秸秆运输机械。农机站要做好农机手培训工作,明确粉碎、限茬等农机作业要求;农机站人员要划片包保,加强作业农机的检查维修,严格机收作业管理,加强对农机手和农机维修服务组织的教育,做好机械检修和随机灭火器具检查工作。严禁未经检修或经检修不符合作业条件及报废农机具下地作业,依法依规坚决淘汰一批老旧机械,杜绝因机械着火引发火灾。
(五)强化包保责任。为压实责任,各村要划片作战、分片负责,动员广大干部深入秸秆禁烧工作一线。县镇村三级包保人员一律安排到网格包保,禁烧期间吃住在村,全力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做到作业机械有人盯,不符合作业要求的不得下田作业,违反作业规定的必须就地整改到位;收割地块有人守,对粉碎还田的,要达到限茬要求并及时播种,以种促禁;对打捆离田的,要指导群众或收储经营户有序快速将秸秆打捆运送至堆放点,严禁将秸秆滞留农田或随意抛洒;秸秆收储点和临时堆放点要安排专人负责。要强化服务意识,想方设法帮助农户收获成熟农作物并适时适墒抢播下茬作物,重点帮扶困难群众、特困人群,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包保人员对包保区域禁烧事项全面负责,包括作业农机监管、地块监管、收割和播种、应急处置及后期秸秆清理,发现问题尤其是出现火点而不能及时扑灭的,应第一时间报告包村干部和村主要负责人。
(六)加强巡查督查。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及县级包保领导负责全面巡查督查,镇包村干部、村党总支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负责所在村的巡查监督。坚持重点时段管理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各村要建立日常巡查监管机制,成立应急小分队、组织流动哨,落实监控点位布控、分片包干、轮班作业、全天驻守巡查监管。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地块和重点人员的巡查监管,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区、监督管理无缝隙”的网格化管理要求,有效管控各类焚烧隐患。镇督查组要认真履行督查责任,开展全方位巡查督查和效能检查,对包保人员不在岗或在岗不履职的要及时通报处理;对发现的火点,要责成所在村第一时间到现场扑灭。对省县乡道两侧及加油站、林地、农业设施和重要通信电力设施等重点区域要安排专人24小时巡查。
(七)加强应急管控。各村都要建立应急处置队伍,配齐应急处置设备,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随时拉得上、用得好。位于县际、省际边界地块,在收割的同时要打好50—100米宽的隔离带,并清完一切火点隐患。要制订有效的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火点,包村干部及村主要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置,根据火情,调用足够的应急人员和设备投入现场灭火,火点要在5—10分钟内迅速扑灭。要认真开展日常性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各秸秆综合利用、收储企业和秸秆临时堆放点要做好消防设施建设,确保消防设施配套到位,并加强维护管理,设立专职消防岗位,责任到人。要提倡文明祭祀,严禁销售、燃放孔明灯,防止引发火情。
(八)加强秸秆清理。坚持边收割边清理,县、镇、村、组四级包保干部和网格员负责督促将网格区域内的秸秆清理干净,并运送至收储点;具备条件的,迅速清理运送至屏山生物质发电厂。清理工作最迟在6月15日前完成。镇政府将组织包村干部或各村党总支书记逐村验收评比,对验收合格的,将申请县农环办验收。县、镇包保人员直至秸秆清理完毕才能撤回。要加强秸秆集中堆放点的持续监管机制和责任机制,确保各种隐患既防范到位,又能及时有效处置。
(九)实行秸秆禁烧保证金制度。镇党政班子成员、各村书记、主任每人缴纳禁烧工作保证金5000元,包村干部每人缴纳禁烧工作保证金3000元,镇政府及镇直机关包保人员和村“两委”其他包保人员(包括村计生专干和后备干部)每人缴纳保证金2000元。所有包保人员保证金要于5月31日前、秋季要于9月25日前主动缴纳到财政所账户。在财政所已缴存个人综合保证金不足部分的要足额补齐,否则不予奖励。
(十)严格奖惩措施。阶段性禁烧工作结束后,镇政府将组织包村干部或各村党总支书记组成考核组对综禁工作逐村考核验收,兑现奖惩。
一是兑现保证金制度。对无着火点和经考核验收辖区内所有河沟汪塘、堤岸和其他水域内,以及村庄房前屋后、道路及两侧无农作物秸秆的村,全额退还个人禁烧保证金,对镇、村包保人员按所缴保证金给予等额奖励。
对实现“零火点”、6月12日前高标准实现快收、快种、快清的村,将给予2万元的禁烧工作经费奖励。
二是严惩第一把火。在夏、秋季(夏季为5月20日至7月20日、秋季为9月20日至12月31日)发生第一把火且被省市以上通报的,对包村干部、涉及地块的镇政府及镇直机关包保人员予以党纪或政纪处分,免去所在村党总支书记职务,依法罢免村民委员会主任职务,其他涉及地块的村级包保人员予以免职;全额扣除包村干部、村书记、主任及相关包保人员全部保证金,并继续追缴,年终考核对该村实行一票否决。同时追究镇督查组人员的责任。
三是严肃追究继发火点有关责任。出现继发火点被省市以上通报的,参照发生第一把火处理。出现火点被县级通报的,所在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在全镇大会上公开检讨,分别扣除包村干部、村书记、主任及镇村相关包保人员1000元保证金,并继续追缴。夏、秋季之外时段火点的责任追究按照继发火点的责任落实。
四是严惩恶意行为。对擅自焚烧秸秆的,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对恶意纵火、暴力抗法、涉黑涉恶、焚烧情节严重的,或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严查重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五是对秸秆清理进行考核奖惩。经县、镇考核组实地验收,各村辖区内河沟汪塘、堤岸及其他水域内,以及村庄房前屋后、道路及两侧,每发现一处堆存农作物秸秆(面积在1平方米以上或成捆秸秆),分别扣除包村干部、村书记、主任及镇村相关包保人员500元保证金,并继续追缴。同时责成所在村立即清理完毕。
(十一)合理安排禁烧工作经费。各村要保障禁烧宣传、应急处置、人员值班值守及火点现场核查等相关禁烧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不得从省以上奖补资金中安排,不得用于与禁烧工作无关的支出,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
四、加强组织领导,压实部门责任
镇党委、政府继续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调度。“三夏”“三秋”期间,镇指挥部成员单位要确保人员、车辆到位,加强禁烧督查、考核。镇纪委要加强效能督查,严格落实禁烧工作问责制度。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原则,切实履行秸秆禁烧工作的主体责任。镇直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严格落实包保责任,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 2021 年秸秆禁烧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镇纪委:负责秸秆禁烧期间现场效能检查,重点督查各级包保人员在岗在位和工作纪律遵守情况,对不能履职尽责和违反工作纪律的予以通报。对因履职不力或失职、渎职造成重大焚烧事件或较大影响的,进行责任追究。
镇组织部:负责将秸秆禁烧工作情况列入各村两委班子、领导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考核内容。
镇宣传部: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宣传工作。利用新型媒体资源,积极开展秸秆禁烧宣传活动。在全镇营造良好的禁烧舆论氛围;对工作不力的及时曝光。
刘圩派出所:负责依法调查、追究焚烧秸秆造成重大污染事故、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导致人身伤亡的相关责任人责任;对故意纵火、恶意焚烧秸秆的,予以严厉打击,并通告全镇,形成高压威慑态势;负责对因焚烧秸秆导致树木损毁行为的调查取证工作,并依法对当事人予以从快从重处理;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道路及路肩乱堆乱放、打场晒粮、栽种植物、擅自移动、涂改交通标志等,保障秸秆运输通道的畅通、安全。同时做好禁烧期间防火宣传巡查和消除火灾工作。
党政办:秸秆禁烧期间及时调配车辆;做好收种情况统计上报,同时做好禁烧后勤保障。
农经站:负责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指导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建设;会同县农机站指导秸秆离田集中堆放、还田工作。牵头负责秸秆离田、加工验收核定工作。
农机站:负责制定农机保障方案和应急预案、合理调配农机;指导、督查全镇农作物机械化收割播种工作;对所有农机专业合作社成员和农机手进行培训,印发《致农机手的一封信》。
市场所:加强农机作业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哄抬农机作业价格行为,保障农民权益。
财政所:负责秸秆禁烧工作专项资金划拨和管理,管理各单位上缴的保证金;牵头负责对补贴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负责指导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督查考核各村秸秆清理工作;督查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工作,做好生活垃圾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防止生活垃圾焚烧。
交管站:负责组织开展督查检查,严禁在全镇干线公路(上青大道、刘大路、泗找路、山闽路、娄骆路、李许路等)公路及农村公路上打粮晒场。
中学、中心校:负责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做好秸秆禁烧的校园宣传工作。
水利站:加强河道等水利设施的巡查,严格按照河道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时制止将农作物秸秆倒入水体的行为,对情节严重不听劝阻的,会同公安等部门依法进行查处;认真落实河长制,督促各级河长履行职责,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供电站:负责农村电网和秸秆堆放场及其附近输电线路的检查与维护,防止因违规用电引起焚烧事故。
其它相关单位要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调度下,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
附件:
1.刘圩镇2021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
2.刘圩镇2021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督查方案
附件 1
刘圩镇2021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
政 委:倪大洲
指 挥 长:张立玉
常务副指挥长:周献永 马成雷 陈东辉
副 指 挥 长:陈恒扬 董冰郎 盛 铖 韩 雪 田雪娇
彭 生 孟 凯 王丙春 刘习永
成 员:孙浩然 朱 博 李培永 许道安 娄运城
朱克山 卢书岭 夏同举 赵贤栋 周 前
王 孟 周光明 郭荣宽 杨礼刚 张 华
以及各村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党政办,孙浩然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 2
刘圩镇2021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督查方案
一、督查组成员名单
组长:田雪娇
成员:孙浩然 张 华 尹香玉
二、工作时间
夏季:5 月 20 日至 7 月 20 日。
秋季:9 月 20 日至 12 月 31 日。
三、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秸秆禁烧工作重大意义。做好秸秆禁烧工作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化认识,顾全大局,按照“全面禁烧、保护环境、不误农时”的原则,以攻坚克难的勇气、决战决胜的士气、壮士断腕的决心,做好今年秸秆禁烧工作。
(二)扎实做好秸秆禁烧督查工作。镇督查组要认真督查各项禁烧措施落实情况,重点督查禁烧政策宣传、群众动员、县镇村包保人员到位、农机保障、秸秆离田堆放、火源隐患处置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三)严明纪律。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督促单位包保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入驻包保村开展工作,明确包保地块,切实履行包保责任。
1、严明请销假纪律:原则上禁烧期间一律不准请假。紧急特殊情况且确需请假的,先向各村包保领导提出书面申请,再分别向镇长和书记申请,在征得书记、镇长同时同意后,方可离开,否则按脱岗处理。请假期满后,要及时销假上岗。
2、严明通信纪律:禁烧期间,所有包保人员要确保手机24小时畅通;否则,视同脱岗处理。
3、严明巡查纪律:所有人员必须在岗巡查,否则发现一次不在岗或在岗不履职、不巡查的,予以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书面检查,扣除保证金100元;发现第二次的,予以效能通报并扣除保证金500元,导致出现火点的,扣除全部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4、严明巡查交接班纪律:要分片包干、轮班作业、全天候驻守巡查监管。强化重点地段、重点时段的巡查和重点人员的盘查,确保地块“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区、监督管理无缝隙”。
5、严明协作纪律:树立全镇一盘棋思想,巡查中发现相邻责任区有可疑情况或发现零星火点的,要先处置,同时第一时间通知所在村镇领导。
6、严明应急处置纪律:一旦发生火点,在确保自己所包地块安全的前提下,应急人员和应急处置工具、器械,无条件服从镇党委、政府的统一调度,迅速赶赴现场施救。
7、严明生活纪律:禁烧期间,要妥善安排好生活和作息,不得影响禁烧巡查;不管是中午还是晚上,一律严禁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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