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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制度】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主要职责

发表时间:2022-09-08 11:22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刘圩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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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主要职责

(一)组织代表学习和宣传宪法、法律、法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并检查了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执行情况;

(二)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进行视察、执法检查、对本行政区域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听取镇人民政府的工作汇报、评议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上级国家机关派驻本镇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

(三)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联系在本行政区域内居住和工作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协助代表组成代表小组并开展活动,及时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四)检查主席团交由镇人民政府和其他有关组织办理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汇报;

(五)做好代表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申诉和意见,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主席团汇报处理情况;

(六)依法组织选区选民办理罢免或者补选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有关事项,掌握各选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情况;

(七)承办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其他工作;

(八)做好镇人民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人大工作。

镇人民代表大会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或者受主席委托履行相关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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