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监督】刘圩镇重点工作任务的公开监督方式
为推动我镇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深入开展,保证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贯彻执行,结合我镇实际,特对监督方式进行如下说明:
一是坚持分级负责,一级督查一级的原则;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原则;依靠群众的原则;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是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具体组织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
三是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信息公开制度的执行以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每次公开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并及时将有关监督情况向本单位领导班子汇报。
四是采取多种形式,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干部、职工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设意见箱。广泛收集群众对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做好办理结果的反馈工作,以调动干部、职工和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地址:刘圩镇人民政府
电话:0557—7965218
邮箱:550475012@qq.com
邮编:23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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