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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刘圩镇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第二批)(成交)结果公告

发表时间:2024-10-27 16:39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刘圩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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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刘圩镇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第二批)(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CZX-2024-102

二、项目名称:泗县刘圩镇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第二批)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文涛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北二环路南长沟路西侧和谐家园25#楼105号,205号

中标(成交)金额:57817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项目名称:泗县刘圩镇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第二批)

施工范围:本项目为泗县刘圩镇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第二批),新建C30混泥土道路4条,1014米(含路肩培护)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段再蓬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181898080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代理合同执行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旋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地址:泗县金地花园小区西门南侧,联系电话18955786380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18955786380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泗县刘圩镇人民政府

   址:泗县刘圩镇人民政府院内

联系方式:周主席、139653422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称:安徽旋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泗县金地花园小区西门南侧 

联系方式:朱工,189557863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18955786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