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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关于印发《刘圩镇202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5-06-12 16:52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刘圩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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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刘圩镇202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刘圩镇202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泗县刘圩镇人民政府

                     2025519


刘圩镇202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坚决遏制重污染天气发生,切实做好全秸秆禁烧管控工作,有效防范秸秆露天焚烧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克服麻痹心态和常规思维,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县禁烧工作部署,按照属地管理、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原则,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包保责任、加强服务指导、强化督查检查,做到秸秆禁烧全时段、全覆盖、无死角,秸秆清运离田收储快速、到位,秸秆综合利用多样化、高效化,促进大气环境改善和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力争202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工作目标

实行全年全时段全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其中夏收(520日至720 日)、秋收(920日至1231日)、重污染天气和重大社会活动保障期间为秸秆禁烧重点时段,确保不因露天焚烧秸秆等引起环境污染,力争全年实现零火点”“零污染,推进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其中产业化利用量占秸秆综合利用总量的比例达到60%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实镇、村属地管理责任,压紧责任链条,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秸秆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落实三级网格化划片包干责任制,健全责任明确、上下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把禁烧任务落实到每名包保人员、落实到每家每户、落实到田间地头。各级包保干部要始终保持常抓不懈的态势,将秸秆禁烧工作抓在手里、扛在肩上。

(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群、移动终端、网络等多种媒体资源,采取新闻报道、发布政府通告、印发宣传册页、发送手机短信、悬挂条幅、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村村通广播等多种形式,把安全规范农机作业、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要求宣传到每家每户,做到宣传不留盲点和死角。要最大程度发动群众、引导群众自觉树立不能烧、不敢烧、不愿烧的环保意识和守法意识,培养健康文明生产生活方式,争做秸秆禁烧模范。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履职履责缺位、工作不力和违法焚烧行为及时通报、曝光。

(三)加强农机管理服务。加强农机调度,积极对接县农机中心、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根据天气及农机供求情况,提前谋划准备,完善应急预案,科学合理调配,尽可能满足本地机械收割播种需求,保障抢收抢种工作高效完成。尤其要统筹调配好打捆机械、运输车辆,确保每个地块秸秆收割后第一时间离田处置。

积极发挥新型农机具在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中的作用,镇村加强对农机手的培训,严格机收作业管理,做好机械检修和随机灭火器具检查工作;监督农机手规范作业,严禁在持续高温、大风等极端恶劣天气下农机下地作业,坚决杜绝因机械着火等引发火情,收割时要严格落实限茬留茬高度10厘米以下。

(四)规范秸秆处置,实施打捆离田。要以自然庄为单位,按照就近集中,方便运输的原则,满足群众秸秆离田堆放需求,利用空闲地、废弃地科学合理设置收储点和临时堆放点,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安排专人24小时严防死守,避免火情。同时提前组织调配好秸秆打捆机和离田运输设备,畅通秸秆离田渠道,落实秸秆当天清理不过夜要求,及时组织做好秸秆清理、清运、离田工作。

现存秸秆处置和田间地头垃圾清理工作务必在525日前全面完成,夏收期间新增秸秆收储点和临时堆放点内的秸秆务必在720日前全面完成清理,坚决杜绝离田秸秆随意倾倒,防止河流沟渠因秸秆堆积造成水体污染或汛期内涝隐患,随时迎接县农环办县大督查办实地核查验收工作。

要以秸秆四离一集中” (离田、离路、 离林、离沟塘河,集中规范堆放)为重要抓手,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做好五边(村边、田边、路边、沟边、林边)清理工作。

汲取往年禁烧工作经验教训,各村要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严禁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为幌子,搞以烧代整、一烧了之等焚烧行为。同时,镇政府加大对金沙田刘圩分公司在农村垃圾收集转运环节的监督管理力度,严禁出现就地焚烧秸秆、荒草、落叶、枯枝、垃圾等现象,彻底消除一切焚烧隐患。

(五)强化秸秆集中堆放场管理。现存秸秆堆场应做好防雨淋和防火措施,避免秸秆腐烂影响水质,以及失火等次生环境污染问题发生。禁止将秸秆堆放在杆塔和高压线路下方等存在火灾隐患区域,避免因雷击、放电等因素引发秸秆火灾。

加强秸秆堆场防火工作,织密压实秸秆堆场消防安全的责任链条,明晰属地监管和部门行业管理责任,形成职责明确、条块结合的责任体系与工作合力。指导和监督秸秆堆场所有人严格落实防火主体责任,配齐消防设施,定期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堆垛保存过程中做好防水、防雨措施,降低堆垛湿度,减缓堆垛氧化速度;已经储存的堆垛,能打散晾晒的尽量抓住有利天气进行晾晒;堆垛体积过大及间距过近的,不利于堆垛内部散热,要及时进行调整;加强监管,发现冒气、塌陷、有异味及温度超标的,应立即倒垛散热。倒垛时要注意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垛内自燃或引起飞火蔓延。

(六)深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组建专业化秸秆收储运销体系建设,建立以需求为导向、企业为龙头、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骨干、农户参与、市场运作的秸秆收储运销网络,充分发挥已建成的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的作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属地管理责任,巩固建设成果、稳定覆盖区域,及时将秸秆收储。

以加强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为抓手,以用促禁,实行秸秆多途径转化利用,不断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五化并举新格局。鼓励发展秸秆固化成型、炭化等秸秆燃料化产业,提升秸秆能源化利用水平;建立利益导向机制,支持原料、清洁制浆等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秸秆原料化利用发展;加大秸秆饲料化新技术推广,支持研发、引进、推广秸秆生物处理、秸秆压块制粒等技术,提升秸秆饲料粮功能;积极发展专业合作组织、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以农作物秸秆基料化利用基地为载体,培育秸秆基料化龙头企业,拓展秸秆基料化利用渠道;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生物炭基肥、食用菌菌渣有机肥和粗制堆肥等肥料化利用方式,推动秸秆肥料化利用转型升级。加强秸秆收储体系建设,广泛依托秸秆收储网络和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及时收储秸秆,多元化综合利用,确保消除焚烧隐患。

积极对接县发改委协调生物质电厂增加秸秆收储量,全力消化镇域堆场的暂存秸秆。

(七)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村要进一步完善基层禁烧措施,提前制定快收、快清、快种、快处细化方案和工作计划表。以镇行政村为单元挂图作战,建立科学网格化管理体系,明确划分成若干包保地块,明确每个地块包保责任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坚强战斗堡垒和基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头作用,引导发动群众共同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实施一户一管控,以农户为单位设置禁烧员,管好自家田地,打一场全民禁烧攻坚战。

要汲取往年禁烧工作经验教训,认真查摆工作短板弱项,梳理近年来火情隐患,明确管控措施,实施重点管控。要按照风险级别精准划分秸秆焚烧隐患相关地块,定位置、定面积、定责任、定人员,坚决做到秸秆露天焚烧火点早发现、早控制、早查处,切实做到1分钟发现、5分钟响应、30分钟扑灭。

镇、村因禁烧工作履职尽责不到位,日常管控不力,导致出现火情隐患的,将对相关责任单位、人员严肃追责问责,视情对相关村党总支书记采取停职处理。

(八)严格落实网格化包保责任。积极对接县直单位对禁烧工作实行一对一结对包保,包保干部禁烧期间吃住在村,统筹做好禁烧宣传、巡查督查、监督指导等工作。

村要充分利用和发挥田长制作用,将地块化分成网格,由党员干部、村组长、志愿者等担任网格员,做到每个网格都有禁烧包保责任人,实现禁烧全覆盖包保。网格员包保负责禁烧宣传、巡查、农机作业监管、秸秆清理及应急处置等工作。

(九)严格巡查检查。坚持重点时段管理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全面落实禁烧工作常态化管理机制。镇村分级建立日常巡查监管机制,采取盯人、盯地、盯秸秆的方式,对重点时段(尤其是11:00-15:00)、重点区域、重点地块、重点人员,做到全方位、全时段、高频率、高强度监控检查,实现全天候禁烧、全覆盖监管,确保白天不见烟、夜晚不见火

(十)积极应急管控。认真汲取往年禁烧工作期间极端天气带来不利影响的经验教训,积极做好今年天气形势研判,分析持续性晴热、大风天气发展态势,提前做好相关应急预案。镇村建立应急处置队伍,提前准备好消防车、洒水车、旋耕机、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在省际、县际和大面积连片地块设置防火隔离带,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出现火情要做到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有效处置。村镇建设应急环保中心派出所等部门要认真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各秸秆综合利用、收储企业和秸秆临时堆放点要规范配备消防设施,并加强维护管理,设立专职消防岗位,责任到人,24小时严加看管。大力倡导绿色祭扫,文明祭祀,严防因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等引发火情。

(十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禁烧工作实行生活、交通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20元,严格落实考勤制度,据实发放。对实现零火点,经考核验收辖区内所有河沟汪塘、堤岸和其他水域,以及村庄房前屋后、城乡道路及两侧无农作物秸秆的,可以对村两委成员等非公职人员给予相应补助。

(十二)严格火点认定。国家和省通报的卫星遥感监测火点,由省生态环境厅认定通报;国家、省和市级督导暗访和新闻媒体、群众举报等发现的火点,由市禁烧办直接认定。镇火点核销申请与实际情形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上级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调查处理,同时不再受理镇火点核销申请。

(十三)严肃责任追究。

1.对第一把火(凡是国家、省卫星火点通报和国家、省现场检查督查通报的火点)或火点数达到3个及以上的,将对镇村相关包保人员予以责任追究;对因农机自燃、秸秆堆场自燃、焚烧农村生活垃圾、电力设施损坏等造成火点的,由县纪委监委、县大督查办按照责任认定情况追究镇督查人员的责任。对于发生第一把火的行政村,免去行政村党组织书记职务,按程序罢免村委会主任职务。

对火点发生村包村干部、村两级包保人员分别罚款2000元。

2.出现继发火点的,对火点所在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依法依规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按第一把火标准扣除所在镇、村包保人员相应禁烧工作保证金,并继续追缴。

夏、秋季之外时段的火点责任追究按照继发火点要求落实。

3.严惩恶意行为。对擅**烧秸秆的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对恶意纵火、暴力抗法、焚烧情节严重,或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严查重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十四)强化三夏”“三秋收种服务。三夏”“三秋期间,各要进一步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在严格落实禁烧责任的同时,加强农机调度并积极应对天气变化,重点帮扶无劳动能力户等困难群众、特困人群,想方设法帮助农户收获成熟农作物并适时适墒抢播下茬作物,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妥善化解秸秆禁烧与抢收抢种的矛盾。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指挥部要加强组织领导,同时做好日常工作协调调度。”“三秋期间,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保障禁烧工作人员、车辆,加强禁烧督查、考核。镇纪委及镇督查组要加强效能督查,严格落实禁烧工作问责制度。各要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原则,切实履行秸秆禁烧工作主体责任。

(二)落实部门责任。镇直包保单位及抽调人员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镇纪委:负责对因履职不力或失职、渎职造成重大焚烧事件或较大影响的,进行责任追究。

镇党建办:负责将秸秆禁烧工作情况列入各村考核内容;负责秸秆禁烧宣传工作,利用新型媒体资源,积极开展秸秆禁烧宣传活动,在全镇营造良好的禁烧舆论氛围;对工作不力的及时曝光。

镇督查组:负责秸秆禁烧期间现场效能检查,重点督查各级包保人员在岗在位和工作纪律遵守情况,对不能履职尽责和违反工作纪律的予以通报。

镇平安法治办:负责指导、协调、督查秸秆禁烧相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好打击恶意焚烧秸秆行为的组织工作。

镇党政办:秸秆禁烧期间及时调配车辆,确保督查、巡查用车。

镇派出所:负责依法调查、追究焚烧秸秆造成重大污染事故、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导致人身伤亡的相关责任人责任;对故意纵火、恶意焚烧秸秆的,予以严厉打击,并通告全镇,形成高压威慑态势;对因焚烧秸秆导致树木损毁行为开展调查取证,并依法对当事人从快从重予以处理;保障秸秆运输通道畅通、安全。

镇农业农村中心:负责牵头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加大农作物秸秆多元化综合利用力度;完善农作物秸秆收储转运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秸秆收储企业、秸秆堆场规范运行;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开展农机具随机灭火器具检查工作,严禁未参加年度检验或经检验不符合作业条件及报废农机具下地作业。根据天气及农机供求情况,提前谋划准备,完善应急预案,科学合理调配,尽可能满足本地机械收割播种离田需求,保障抢收抢种工作高效完成。整合农机技术力量,加快淘汰一批老旧机械,组建农机维修小分队,确保农机以良好状态投入作业。加强作业培训监管,培训指导农机驾驶员、操作手规范作业,严禁在持续高温、大风等极端恶劣天气下农机下地作业,收割时要严格落实限茬留茬高度10厘米以下。

镇市场管理所:加强农机作业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哄抬农机作业价格行为,保障农民权益。

镇经济发展办:负责秸秆禁烧工作专项资金划拨和管理。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刘圩中队:负责组织开展督查检查,严禁在国省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打粮晒场。

镇中小学:负责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做好秸秆禁烧校园宣传工作。

镇供电所:负责农村电网和秸秆堆放场及其附近输电线路的检查与维护,防止因违规用电引起焚烧事故。

刘圩消防站:负责禁烧期间防火宣传、巡查和消除火灾 隐患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迅速扑救,严格依法处理火灾故。

其他相关单位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调度下,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