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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泗县黑塔镇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9-08 11:47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黑塔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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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民委员会、镇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决定成立黑塔镇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长:    镇长  

   员:徐生权  镇畜牧站站长

张万里  镇财政所所长

              曹希贵  黑塔派出所所长

              姚玉光  小梁派出所所长

              杨步威  镇农经站站长

                  镇卫计办主任

              张朝银  镇市场监管所所长

                  镇林业站站长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畜牧站,徐生权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号码18955761118。

附件:泗县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工作规则

 

 2018年9月8           

 

 

 

 

 

 

 

 

 

 

 

 

 

 

附件

 

黑塔镇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

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镇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是镇政府领导下的全镇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工作议事协调机构。

第二条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实现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三条镇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及镇党委、政府关于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决策部署,研究拟订我镇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工作任务、措施和政策,并将重要政策、重大问题及时提请镇政府审定。

(二)研究确定阶段性防控工作计划,定期会商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工作进展情况。

(三)统筹研究解决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重大事项,协调解决落实政策实施中的难点问题,推进政策措施落实。

(四)督促检查各村、各相关单位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工作政策落实和任务完成情况。

(五)承办上级及镇党委、政府交办的相关工作。

 

第三章  指挥部办公室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第四条镇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处理镇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领导下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指挥部的工作安排部署,向指挥部报告工作。

(二)协调镇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时研究、处理或提出需跨部门合作解决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三)掌握汇总全镇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意见建议,为指挥部决策提供参考。

(四)承担指挥部会议相关工作,起草有关文件;统筹、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指挥部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

(五)负责完成上级及镇党委、政府和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镇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镇公安派出所:负责做好疫区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管理等工作,依法加强有关案件侦办,对恶意传播疫情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镇财政所:负责根据疫情发展和防控工作需要,做好财政经费保障工作。

镇畜牧站:负责牵头抓总,依法依规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

镇林业站:负责强化野外巡护,发现病死猪,采取措施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对疑似病例按规定采样送检。

镇卫计办:负责加强人畜共患病知识宣传、解释和诊治,切实做好疫病防控工作。

镇市场监管所:负责生猪交易市场、农贸市场经营秩序管理;负责严厉打击违法经营畜禽产品的行为,加强流通环节猪肉及猪肉产品的监管,严防病死动物及产品流入市场、进入餐桌。

 

第四章  会议制度

 

第六条镇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召开的会议主要有指挥部会议、联络员会议。

(一)指挥部会议。根据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需要,由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经指挥部同意后,随时召开。指挥部会议的议题,由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初步意见,报指挥长审定。

(二)联络员会议。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负责同志担任,负责信息沟通及有关具体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具体落实指挥部会议议定的有关事项。

第七条指挥部会议由指挥长确定并主持召开,联络员会议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确定并主持召开。

 

第五章  执行与督办

 

第八条 指挥部会议作出的决定,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抓好贯彻落实,并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送有关情况。

第九条对指挥部决定的事项,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跟踪问效,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条本规则由镇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并从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