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黑塔镇关于防控非洲猪瘟“环境清洁、消毒灭源和禁止泔水喂猪”的解读
环境清洁:
对辖区内规模养猪场,从场区院墙、场区大门、合理分区、内外环境等方面进行场容场貌整改提升;按照“一控两分三防两配套一基本”的要求,从建设阳光堆粪场与集污池、实施雨污分流等方面对粪污治理设施建设进行整改提升。对辖区内养猪专业户,按照“三净二规范”要求进行整改,“三净”即养殖圈舍净、粪污处理净、周围环境净;“二规范”即圈舍建设规范、粪污处理设施规范。
消毒灭源:
将规模养猪场、定点屠宰场、生猪交易场所等动物疫病易发场所作为消毒灭源行动的重点单位,进一步完善消毒制度和消毒设施,明确养猪场、屠宰场、交易场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做到一天一消毒。对散养的畜禽圈舍及环境,要组织消毒小分队,进行逐村逐户集中突击消毒,一周一次。屠宰场、交易场所要严格按照有关消毒程序,对运输车辆及工具进行全面彻底的消毒。
禁止“泔水”喂猪:
对所有养猪场(户)进行全面排查,发现有“泔水”喂猪行为的,立即登记造册,拆除“泔水”蒸煮设施和运输设备,同时了解“泔水”来源。县和乡(镇)、村的市场监管、环保、教育、公安等单位要进行溯源整治,对辖区内所有宾馆、饭店、学校食堂等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排查,发现有“泔水”提供或出售给养猪场(户)的,立即登记造册,并责令立即停止提供或出售“泔水”给养猪场(户)。各有关责任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严格禁止养殖场(户)使用泔水喂猪,对不听劝阻,依然用“泔水”喂猪的养猪场(户)或对养猪场提供“泔水”的餐饮服务单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快进行处罚,如因此造成疫情传播蔓延,将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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