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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黑塔镇2019年山芋打粉污染治理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11-07 09:03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黑塔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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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党总支、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黑塔镇2019年山芋打粉污染治理方案》已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泗县黑塔镇委员会

                                泗县黑塔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7日

 

 

黑塔镇2019年山芋打粉污染治理方案

山芋打粉是造成区域水污染的重要因素,也是当前我镇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为有效治理全镇山芋打粉污水偷排漏排问题,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强化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理念落实专项攻坚行动,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坚持群众致富和环境治理相结合,坚持山芋打粉和收购外销相结合,坚决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工作目标

对全镇范围内各类山芋打粉户,进行全面排查、综合整治,强化源头控制、过程监管、末端治理,推进山芋集中打粉和统一管理,确保山芋打粉废水得到综合利用,实现污水“零排放气”

、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充分发挥宣传引导作为山芋打粉污染治理的先导作用,利用广播、印发致山芋种植户一封信和明白纸、发送手机短信、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标语(其中省干道及县内其他主要道路两侧禁止悬挂横幅)、召开党员群众会、签订承诺书等多种形式,把山芋打粉污染治理的政策宣传到每家每户,确保政策宣传无死角、无盲区。重点宣传县委县政府的政策措施、偷排漏排的危害和后果,引导广大山芋种植户将山芋出售或直接销往外地,引导符合条件的山芋打粉户全面配套建设并规范运营污染治理设施,做到污水不外排。

二)鼓励支持山芋收购外销。在山芋打粉废水处理技术不达标、深加工产业链不成熟的情况下,鼓励农户自行外销、引进收购大户销往外地,支持收储运销机构、收储经纪人与村组、农户开展订单收购外运外销。

规范山芋打粉行为。

1、各村要逐户摸清山芋种植面积和处理方式、登记在册(山芋种植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并经种植户确认,登记册上要有镇村干部签字),签订承诺书,发放明白纸。

2、对去年将山芋打粉废水全部存放在沼气包用于发酵还田、且沼气包没有破损的种植户,可以允许将自家种植的山芋打粉,但沼气包容量要与该户种植的山芋量相匹配。今年不再新增沼气包。

3、山芋打粉大户必须具备以下条件:要有合格的污水处理设施且能够稳定达标排放,或有与山芋打粉量相匹配的污水暂存用的沼气包或暂存池,并做到雨污分流;有规范的山芋渣存储车间;所有山芋打粉大户必须在打粉区域及周边区域要全部安装视频监控,自觉服从各级监管。将山芋打粉向符合条件的大户集中,对于治污设施不完备、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一律严禁打粉。同时,严禁外来山芋输入我镇打粉污染环境。

4、采取节水措施。每个符合条件的打粉户要安装水表,收取水资源费。

5、加强电力管控。在山芋收获前,对山芋种植户和山芋打粉户的动力电全部掐掉;符合打粉条件的农户提出用电申请,经镇、村干部核实后,镇政府上报县环委办审批通知供电;对私拉乱接动力电的,采取断电措施,并依法处罚;同时,对采用电力以外动力打粉户,由县联合执法组依法依规拆除、处理。

6、强化打粉后期监管。山芋打粉结束后,要加强对存放打粉废水的沼气包、污水暂存池及废水处理的监管。对山芋打粉废水存放在沼气包的,要登记、拍照建档;符合灌溉条件时,由农户申请,在县农业农村部门的指导和镇村包保干部的监管下还田,否则,视为偷排,包保人员要持续跟踪废水处理过程的监管,直至废水处理完毕。

四)明确责任,强化包保和巡查督查。各包村人员要牵头负责组织落实本辖区山芋打粉污染治理工作。各村书记、主任是山芋打粉污染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污染治理工作负总责。各村要将污染治理作为阶段性重点工作,全力抓好各项管控措施的落实。实行包保到户,分片负责,压实责任、死看硬守。各包保人员要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要组织流动哨,及时发现并制止偷排漏排行为。对重点村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查。严肃包保纪律,加密督查频次,强化现场检查、随时通报、及时处理。其他村也要加强山芋打粉的监管,严防山芋流入本村打粉污染环境。各包保人员在山芋打粉废水治理期间要吃住在村,全力做好山芋打粉污染治理工作。

五)实行工作保证金制度。对包保重点村的镇党政班子成员,每人缴纳山芋打粉污染治理工作保证金5000元;村书记、主任和镇包保人员每人缴纳山芋打粉污染治理工作保证金3000元;其中既需缴纳山芋打粉污染治理工作个人保证金,又需缴纳禁烧工作个人保证金的,按从高和不重复原则,只缴纳山芋打粉污染治理工作个人保证金。个人保证金要于9月30前主动缴纳到镇财政专户。

六)加强督查,严格兑现奖惩。在山芋打粉污染治理期间,镇督查组要加强督查,确保各项治理措施落实到位。阶段性治理工作结束后,镇山芋打粉污染治理工作指挥部将安排相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对各地治理工作进行考核,兑现奖惩。

1、落实财政奖补措施。对于未打粉的山芋种植户,县财政给予50元/亩的奖补。对最终实现“零排放”的山芋打粉户,镇政府要给予一定的奖补,同时水资源费减半征收。对购买山芋打粉废水处理设备的打粉户,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县政府按政策给予奖补。实行有奖举报,对举报偷排漏排废水的,一经查实,对每一例偷排漏排的首个举报者奖励3000元,奖励资金从各村工作保证金中支付。

2、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对最终实现打粉污水“零排”、辖区内河沟渠塘无山芋打粉污水的重点村,对相关人员按所缴保证金给予等额奖励。严惩偷排漏排行为,实施经济处罚。对发生的每一例偷排漏排行为,对包村人员、村书记主任、镇村包片干部全额扣除个人工作保证金,并继续追缴。

3、加强监管,依法打击违法行为。严禁无治污设施、不具备条件的一切打粉户从事山芋打粉,对拒不整改、无法整改且打粉设备未拆除的要限期拆除。县联合执法组与包保人员一起驻守村,开展联合执法。对限期没有自行拆除的非法打粉户,以“散 乱污”予以强行取缔。

对漏排山芋打粉废水,情节较轻的,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对漏排废水及时收集处理;对偷排漏排山芋打粉废水或 利用无防渗设施的坑塘沟渠贮存打粉废水,情节较重的,除采取断电措施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严肃查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并公开曝光;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予以打击,绝不姑息迁就。

四、工作时间

2019年11月上旬至山芋打粉废水处理完毕。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山芋打粉污染治理工作指挥部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调度。相关村要按照“属地管理、源头管控”的原则,切实履行山芋打粉监管的主体责任。

2、扎实做好山芋打粉督查工作。各包村人员要认真督查各自责任区域各项治理措施落实情况,重点督查山芋种植户和打粉户的排查登记、政策宣传、群众动员、包保人员到位、收购大户外销准备、打粉大户各项治污设施配套建设、 对偷排者依法打击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严明工作纪律。县直包保领导、镇村包保干部要高度重视,组织、督促包保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入驻包保村开展工作,切实履行包保责任。各包保人员要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包保的山芋种植户和打粉户,确保24小时现场驻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