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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与标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专项资金政策与标准

发表时间:2022-10-13 15:31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黑塔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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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专项资金按照“国库统管、分账核算、直接补助、到户到人”的原则进行管理。建立扶助对象个人账户,实行专账核算,采用“一卡通”方式直接发放到户到人。一律通过县惠民直达工程网进行打卡发放,任何部门、单位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扶助金以个人为单位按年计算,一年发放一次。

2、严禁用奖励扶助资金进行任何形式的盈利性投资、融资活动,不得将扶助金抵扣其他个人款项。对虚报、冒领、克扣、贪污、挪用、挤占扶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资金代理发放机构不按代理服务协议履行资金发放责任,截留、拖欠、抵扣扶助资金的,取消代理发放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中一女户和二女户享受年龄从60周岁提前到55周岁。普通享受对象每人每月80元,独女户享受对象每人每月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