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黑塔镇202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根据《泗县202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目标
方案旨在通过全面、全域、全时段的秸秆禁烧工作(夏季5月20日至7月20日、秋季9月20日至12月31日),实现“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的目标。
二、主要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包村干部和村书记是秸秆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包片干部是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包保区域内秸秆禁烧工作。建立落实镇村干部划片包干责任制,切实把禁烧任务落实到每名包保人员、落实到田间地头。
(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悬挂条幅、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宣传相关禁烧政策,大力倡导绿色祭扫,文明祭祀,严防因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等引发火情,严禁在主干道路上晒粮,确保禁烧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落实网格包保。各村要做到网格员全覆盖包保,责任到人,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确保禁烧工作无死角、无盲区。网格员包保负责禁烧宣传、巡查、农机作业监管、秸秆清理及应急处置等工作。
(四)加强农机管理。镇农业农村中心和各村做好对各村“三夏”农业机械的统计工作,包括其年限、机械状况、应急设备配备等情况,便于农机调度,督促各村提前做好对农机检修工作,消除隐患。各村网格员要做好对农业机械的监督和对机手的宣传工作,坚决杜绝农机带病作业、高温持续作业,尤其是中午重点时段;同时严格落实限茬留茬高度10厘米以下。
(五)做好应急准备。各村要建立应急处置队伍,提前准备好洒水车、旋耕机、灭火器、铁锨、扫把等消防物资,下地作业的农机必须配备灭火器和桶装水,出现突发情况要做到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有效处置,切实做到1分钟发现、5分钟响应、30分钟扑灭。同时,各村要树立全镇一盘棋思想,建立网格间相互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秸秆禁烧工作。
(六)强化草场管理。镇应急环保中心对各秸秆收储点、临时堆放点按照“九有”规定逐个检查,要求其规范配备消防设施,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加强维护管理,24小时严加看管,并严格落实保证金制度。同时,要求各草场提前组织调配足够的搂草机、打捆机和离田运输设备,按照秸秆“当天清理不过夜”要求,及时组织做好秸秆清理、清运、离田工作。
(七)严肃责任追究。
1、对于第一把火和继发火点的村,按照县里相关文件进行处理。
被县督查组发现的火点,且未能及时有效扑灭的,对相关责任人按照每个火点罚款1000元。
夏、秋季之外时段的火点责任追究按照继发火点要求落实。
2、被镇督查组发现措施不力,造成负面影响的,对镇包村干部、村党总支书记和相关包保人员按照每人每个罚款100元。
3、严惩恶意行为。对擅自焚烧秸秆的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对恶意纵火、暴力抗法、焚烧情节严重,或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严查重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八)严守工作纪律。
1、全体禁烧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2、禁烧期间,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保持通信畅通,随时接受调度和指挥。
3、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禁烧期间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挥部强化统筹协调,做到全镇上下一盘棋,拧成一股绳,齐心协力,共同推进。网格员服从包村干部和村书记的安排,包村干部和村书记服从各片长的指导。同时,镇纪委、禁烧督查组等相关部门需加强效能监察,严格执行秸秆禁烧工作的问责机制。
(二)落实部门责任。各级包保人员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镇纪委:负责对因履职不力或失职、渎职造成重大焚烧事件或较大影响的,进行责任追究。
镇党建办:负责秸秆禁烧宣传工作,利用新型媒体资源,积极开展秸秆禁烧宣传活动,在全镇营造良好的禁烧舆论氛围。
镇禁烧督查组:负责秸秆禁烧期间现场效能检查,重点督查各级包保人员在岗在位和工作纪律遵守情况,对不能履职尽责和违反工作纪律的予以通报。
镇派出所:负责依法调查、追究焚烧秸秆造成重大污染事故、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导致人身伤亡的相关责任人责任;对故意纵火、恶意焚烧秸秆的,予以严厉打击,并通告全镇,形成高压威慑态势。
镇农村农业中心:统计全镇农业机械,做好开展农机具随机灭火器具检查工作,严禁未参加年度检验或经检验不符合作业条件及报废农机具下地作业,严禁在持续高温、大风等极端恶劣天气下农机下地作业。
镇应急环保中心:负责全镇秸秆堆放点和秸秆收储点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村做好禁烧期间防火宣传、巡查工作。
镇中小学:负责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做好秸秆禁烧校园宣传工作。
镇供电所:负责农村电网和秸秆堆放场及其附近输电线路的检查与维护,防止因违规用电引起焚烧事故。
其他相关单位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调度下,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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