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关于公布泗县乡镇街道审批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泗县乡镇街道审批事项清单(2023年版) | ||||
序号 | 权力类型 | 事项名称 | 实施依据 | 备注 |
1 | 行政许可 | 殡葬设施建设审批 | 1.《殡葬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八条 2.《安徽省殡葬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
仅限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审批;仅限乡(镇)人民政府 |
2 | 其他权力 | 孤儿基本生活费审核确认 | 1.《孤儿基本生活费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五条 2.《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10〕16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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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其他权力 |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 |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四条 2.《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皖民社救字〔2021〕76号)第二条、第八条 3.《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第24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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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其他权力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审核确认 |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四条 2.《安徽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皖民社救字〔2021〕74号)第三条、第四条 3.《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第24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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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其他权力 | 临时救助审核确认 |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四条、第四十七条 2.《安徽省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皖民社救字〔2021〕77号)第四条、第十二条 3.《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第24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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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行政许可 |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 2.《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五条 3.《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七条 |
仅限大庄镇政府 |
7 | 行政许可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 2.《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
仅限乡(镇)人民政府 |
8 | 行政许可 |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
县属国有林场除外;仅限乡(镇)人民政府 |
9 | 其他权力 | 占用公路两侧边沟批准 | 《安徽省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九条 | 仅限占用乡道两侧边沟批准;仅限街道办事处 |
10 | 其他权力 | 农村承包地调整的批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 2.《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二十七条 |
仅限乡(镇)人民政府 |
11 | 其他权力 | 乡村兽医备案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一条 2.《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
仅限乡(镇)人民政府 |
12 | 行政许可 |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 3.《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补偿办法》第六条 |
仅限大庄镇政府 |
13 | 其他权力 | 举办营业性艺术展览、文艺比赛的审查 | 《安徽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 仅限街道办事处 |
14 | 其他权力 | 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的备案 | 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九条 2.《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 |
仅限街道办事处 |
15 | 行政许可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 | 仅限大庄镇政府 |
16 | 其他权力 | 医疗救助对象审核确认 |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三十条 2.《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83号) 3.《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20〕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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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行政许可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3.《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六条 4.《安徽省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
涉及部门职责分工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
18 | 行政许可 | 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 涉及部门职责分工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
19 | 行政许可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2.《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四十条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除外 |
20 | 行政许可 |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2.《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四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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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其他权力 | 占用、拆除、改动、迁移城市照明设施批准 | 《安徽省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 仅限乡(镇)人民政府 |
22 | 行政许可 | 《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使用原有宅基地和其他非农用地)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2.《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二条3.《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实施意见》 | 仅限乡(镇)人民政府 |
23 | 行政许可 |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批准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 仅限乡(镇)人民政府 |
24 | 行政许可 | 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二条 | 仅限乡(镇)人民政府 |
25 | 行政许可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林权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流转方案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五条2.《安徽省林权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 仅限乡(镇)人民政府 |
26 | 行政确认 | 确定村道公路用地外缘的建筑控制区 | 《安徽省农村公路条例》第三十二条 | 仅限乡(镇)人民政府 |
27 | 行政规划 | 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及村庄规划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五条3.《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八条4.《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5.《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6.《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9〕32号) | 仅限乡(镇)人民政府 |
28 | 行政规划 | 编制、修改乡道规划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十四条、第十六条 | 仅限乡(镇)人民政府 |
29 | 行政裁决 |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处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二条 | 仅限乡(镇)人民政府 |
30 | 行政裁决 |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处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2.《安徽省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条例》第三十条 | 仅限乡(镇)人民政府 |
31 | 其他权力 |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对象审核转报 |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十条2.《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皖财建〔2020〕948号)第八条 | |
32 | 其他权力 | 辖区内有关争议及矛盾纠纷的调解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十四条 | |
33 | 其他权力 |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初审 | 1.《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2.《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 建保〔2013〕178号) | 限泗城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 |
34 | 其他权力 | 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初审 | 1.《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第二十条2.根据《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106号) | 限泗城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 |
35 | 其他权力 | 业主委员会、临时管理规约备案 | 1.《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十六条2.《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 限泗城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 |
36 | 其他权力 | 土地承包合同的备案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2.《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五条 | |
37 | 其他权力 | 对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申请的初审转报 | 《安徽省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办法》第四条、第九条 | |
38 | 其他权力 | 医疗救助待遇审核转报 |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三十条2.《安徽省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五条3.《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 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医保发〔2021〕8号) | |
39 | 其他权力 | 农村集体聚餐厨师备案 | 1.《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七条2.《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3.《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 | |
40 | 其他权力 | 兵役登记 | 《征兵工作条例》第十二条 | |
41 | 行政征收 | 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 | 1.《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13年10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六百四十一号公布)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2.《安徽省城市污水处理费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4月24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一百八十三号公布)第五条 |
县直委托实施(经济发达镇特有事项) |
42 | 其他权力 | 城市供水水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 《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 县直委托实施(经济发达镇特有事项) |
43 | 其他权力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八条 2.《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6年第5号发布,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修改)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
县直委托实施(经济发达镇特有事项) |
44 | 行政许可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主席令第65号,2012年12月28日予以修改)第五十七条 | 县直委托实施(经济发达镇特有事项) |
45 | 行政许可 | 不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六十条2.《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5年3月27日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号公告)第四条 | 县直委托实施(经济发达镇特有事项) |
46 | 行政许可 | 不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六十一条2.《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5年3月27日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号公告)第二十五条 | 县直委托实施(经济发达镇特有事项) |
47 | 其他权力 | 建筑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登记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549号)第二十五条 3.《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6号)第十七条 4.《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第十四条 |
县直委托实施(经济发达镇特有事项) |
48 | 行政许可 | 农药生产、经营许可 | 1.《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2.《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八条 |
县直委托实施(经济发达镇特有事项) |
49 | 行政许可 |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含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一条 2.《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
县直委托实施(经济发达镇特有事项) |
50 | 行政许可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 县直委托实施(经济发达镇特有事项) |
51 | 行政许可 | 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四条第三款 | 县直委托实施(经济发达镇特有事项) |
52 | 其他权力 | 违反河道管理条例造成经济损失的纠纷处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1988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号发布,2018年3月19日第四次修正)第四十七条 | 县直委托实施(经济发达镇特有事项) |
53 | 其他权力 | 企业投资水电项目核准前建设方案审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十七条第二款 |
县直委托实施(经济发达镇特有事项) |
54 | 行政许可 | 个体工商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 |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三条 | 县直委托实施(经济发达镇特有事项) |
55 | 行政许可 |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1.《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九条 2.《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 |
县直委托实施(经济发达镇特有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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