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草庙镇202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庙发〔2025〕3号
关于印发《草庙镇2025年秸秆禁烧和
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总支、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草庙镇202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泗县草庙镇委员会
泗县草庙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0日
草庙镇202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县秸秆禁烧管控工作,有效防范秸秆露天焚烧对环 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县禁烧工作部署,按照“属地管理、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原则,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包保责任、强化督查检查,做到秸秆禁烧全时段、全覆盖、无死角,秸秆清运离田收储快速、到位,秸秆综合利用多样化、高效化,促进大气环境改善和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力争202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工作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实行全年全时段全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 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确保实现“零火点”“零污染”。积极有序组织做好夏收夏种、秋收秋种,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坚决防止秸秆焚烧,力争全年实现“零火点”“零污染”, 推进全镇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的责任体系,各村主要负责人是秸秆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健全禁烧工作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建立镇党政班子成员分片包保行政村、村“两委”成员包保自然庄、县乡村三级包保人员包保到户、包保到地块的网格化包保机制,形成“责任明确、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体系,强化部门联动和分工协作,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镇、村要分级负责包保网格的方案制订、宣传动员、人员调配、物资准备、收割播种、巡查监管、秸秆离田堆放、隐患管控、应急处置等工作。
午收(5月20日至7月20日)、秋收(9月20日至12月31日)、重污染天气和重大社会活动保障期间为秸秆禁烧重点时段,各村各部门要将秸秆禁烧工作作为这一时期的重要工作,全力抓好禁烧各项管控措施的落实,同时抓好夏、秋二季之外时段的秸秆焚烧管控。
(二)强化宣传引导。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的教育引导作用,在宣传方式上,既要利用广播、移动终端、网络等媒体和政府通告、横幅标语、宣传车、手机短信(微信)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又要通过村组群众大会、党员大会、学生班会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更要入户宣传限茬的要求和离田的措施及秸秆的去向,逐户沟通、逐户签字承诺。在宣传内容上,重点加强对环保法律法规、大气污染防治、秸秆禁烧的要求和焚烧的危害及后果、农机农艺融合技术推广的宣传。在宣传对象上,要组织人员深入村组、学校、医院、宗教场所,既要加强对各类群体的宣传,更要突出重点村(庄)、重点户、重点人员的宣传教育,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户户有人对接、人人知晓禁烧政策,增强农民朋友的环保意识和守法意识,形成户户支持禁烧、人人遵守禁烧政策的良好局面。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履职履责缺位、工作不力和违法焚烧行为要及时曝光。
(三)加强农机管理服务。各村要根据天气及农机供求情况,提前谋划准备,完善应急预案,科学合理调配,要提醒引导农机手在本地作业,尽可能满足本地机械收割播种需求,保障抢收抢种工作高效完成。强化后勤服务。镇农机站要整合农机技术力量,积极动员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农机维修店家的技术人员组建农机维修小分队,深入麦收一线开展机械保养维修,要至少设立1个农机维修网点,及时供货备件,做好售后服务,做到随叫随到随修,确保农机以良好状态投入作业。镇农机站要指导农机驾驶员、操作手规范作业,收割时要严格落实限茬留茬高度 10 厘米以下。配合县农业执法大队开展随机灭火器具检查工作,严禁未参加年度检验或经检验不符合作业条件及报废农机具下地作业,严禁在持续高温、大风等极端恶劣天气下农机下地作业,坚决杜绝因机械着火等引发的火情。
(四)规范秸秆处置,实施打捆离田。各村要提前组织调配好秸秆打捆机和离田运输设备,落实秸秆“当天清理不过夜”要求,及时组织做好秸秆清理、清运、离田工作。现有秸秆收储点和临时堆放点内的秸秆要在2025年5月20日前清理完毕,夏收期间新增秸秆收储点和临时堆放点内的秸秆要在7月20日前清理完毕,坚决杜绝离田秸秆随意倾倒,防止河流沟渠因秸秆堆积造成水体污染或汛期内涝隐患。
各村要以秸秆“四离一集中”(离田、 离路、离林、离沟塘河,集中规范堆放)为重要抓手,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做好“五边”(村边、田边、路边、沟边、 林边)清理工作。
在新汴河、新濉河这两河流流域,以及水稻种植区,鼓励支持全部打捆离田,以免污染水体。对清运离田地块,各村既要严格采取限茬措施(留茬高度要严格控制在10厘米以下),又要备好打捆机和离田运输设备,组织好离田力量,帮助群众做到边收割、边打捆、边离田堆放,安排专人24 小时严防死守,避免火情;对于边角、零散地块等存在焚烧隐患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粉碎还田、离田集中存储等措施,消除焚烧隐患;对已收割地块,要加快播种进度,做到边收边种、以种促禁。
(五)强化秸秆集中堆放场管理。现存秸秆堆场应做好防雨淋和防火措施,避免秸秆腐烂影响水质,以及失火等次生环境污染问题发生。禁止将秸秆堆放在杆塔和高压线路下方等存在火灾隐患区域,避免因雷击、放电等因素引发秸秆火灾。
堆垛保存过程中做好防水、防雨措施,降低堆垛湿度,减缓堆垛氧化速度;已经储存的堆垛,能打散晾晒的尽量抓住当前有利天气进行晾晒;堆垛体积过大及间距过近的,不利于堆垛内部散热,要及时进行调整;加强监管,发现冒气、塌陷、有异味及温度超标的,应立即倒垛散热。倒垛时要注意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垛内自燃或引起飞火蔓延。
(六)强化包保责任。各村要提前制定“快收、快清、快种、快处”细化方 案和工作计划表。开展“挂图作战”,建立科学网格化管理体系,明确划分成若干包保 地块,明确每个地块包保责任人。各村要加强重点隐患自然庄和重点地块、草场的包保力量,派出所安排专人负责草场消防安全。网格员对包保区域禁烧事项全面负责,包括作业农机监管、地块监管、收割和播种、应急处置、包保地块周边沟渠河散落及后期秸秆清理,发现问题尤其是出现火点而不能及时扑灭的,应第一时间报告镇、村主要负责人。
引导发动群众 共同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实施“一户一管控”,以农户为单位设置“禁烧员”,管好自家田地,打一场全民禁烧攻坚战。同时、各村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风险级别精准划分秸秆焚烧隐患相关地块,“定位置、定面积、定责任、定人员”,坚决做到秸秆露天焚烧火点“早发现、早控制、早查处”,切实 做到1分钟发现、5分钟响应、30分钟扑灭。
(七)加强巡查督查。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人员及县级包保领导负责全面巡查督查,包村的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镇党政班子成员、村党总支书记负责所在村的巡查监督。着眼平时,强化重点,坚持重点 时段管理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禁烧工作常态化管理机制。镇、村分级建立日常巡查监管机制,成立应急小分队、组织流动哨,采取“盯人、盯地、盯秸秆”的方式,对重点时段(尤其是11: 00-15:00)、重点区域、重点地块、重点人员,做到全方位、全时段、高频率、高强度监控检查,实现全天候禁烧、全覆盖监管,确保“白天不见烟、夜晚不见火”。
(八)积极应急管控。认真汲取2024年夏收、秋收期间极端天气带来不利影响的经验教训,积极做好今年夏收、秋收期间天气形势研判,分析持续性晴热、大风天气发展态势,提前做好相关应急预案。各村都要建立应急处置队伍,配齐应急处置设备,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随时拉得上、用得好。位于县际、省际边界地块,在收割的同时要打好50—100米宽的隔离带。安排专门旋耕机,做到收割一块旋耕隔离一块,确保消除焚烧隐患。各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秸秆收储企业和秸秆临时堆放点要做好消防设施建设,确保消防设施配套到位并做好维护管理。要制订有效的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火点,村主要负责人及县镇包村人员至少有一人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置,根据火情,调用足够的应急人员和设备投入现场灭火,火点要在5~10分钟内迅速扑灭。大力倡导绿色祭扫,文明祭祀,严防因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等引发火情。
(九)加强秸秆清理。坚持边收割边清理,县、镇、村三级包保干部和网格员负责督促将网格区域内的秸秆清理干净,并运送至收储点;具备条件的,迅速清理运送至屏山生物质发电厂。清理工作要在6月15日前完成,镇级对村级验收合格后,然后申请县农环办验收。6月15日后,县农环办会同县大督查办对全县秸秆清理情况开展实地核查。县、镇包保人员要根据县统一安排通知方能撤回。要健全秸秆集中堆放点的持续监管机制和责任机制,确保各种隐患既防范到位,又能及时有效处置。
(十)实行秸秆禁烧保证金制度。村级禁烧包保人员实行保证金制度。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缴纳,夏季要于5月25日前、秋季要于9月20日前主动缴纳到镇财政账户。
(十一)严肃执行分类奖惩。镇秸秆综禁工作指挥部根据各级通报、日常督查巡查和阶段性禁烧验收考核情况分类实施奖惩措施。
1.对实现“零火点”,经考核验收辖区内所有河沟汪塘、堤岸和其他水域,以及村庄房前屋后、城乡道路及两侧无农作物秸秆的村,全额退还个人禁烧工作保证金。并对村“两委”成员等非公职人员按照所缴保证金给予等额奖励。镇政府及镇直机关单位人员按上级相关文件执行。
6月15日前,镇级组织对各村辖区内所有河沟汪塘、堤岸和其他水域,以及村庄房前屋后、城乡道路及两侧无农作物秸秆清理进行考核,获得前二名的,分别给与2万、1万元人民币奖励。
2.严惩第一把火。省里认定的全市第一把火在我镇,对派出所所长、教导员予以党纪政务处分,对镇、村两级相关包保人员予以责任追究,对县直包保单位人员上报县级依照县级方案处理。对于发生第一把火的行政村,免去行政村党组织书记职务,按程序罢免村委会主任职务。在年底综合考评中对该村实行“一票否决”
对火点发生所在村,扣除村级禁烧工作经费5000元,镇包村班子成员、火点所在片包片班子成员和镇级包保人员罚款2000元,村级包保人员禁烧工作保证金2000元扣除。
3.严肃追究继发火点有关责任。出现1个继发火点的,由镇纪委对所在村进行通报批评、约谈;出现2至4个火点的,将火点情况移交县纪委监委,处理情况报市环委会;出现5个及以上火点的,将火点情况报市领导批示后,移交市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对火点所在村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同时依法依规追究镇、村两级相关包保人员和督查人员责任。扣除村级工作经费2000元,按第一把火标准对所在镇村包保人员给予处罚。
被市级通报而未被省级通报火点的,扣除村级工作经费1000元,对所在村包保干部、主要负责人按照每人每个火点给予处罚 1000 元,并责成其向镇党委写出书面检查;镇村包保干部每个火点罚款500元。一个村被市级通报 2 个以上火点的,对村主要负责人予以诫勉。
被县督查组发现的火点,且未能及时有效扑灭的,对包村干部、村主要负责人按照每人每个火点给予处罚 500 元、镇村包保干部200元。
被镇督查组发现的火点,且未能及时有效扑灭的,对包村干部、村主要负责人按照每人每个火点给予处罚 200 元、镇村包保干部100元。
对于发生火点,镇派出所没有调查处理,或虽调查处理,未对当事人依法打击的,报县纪委监委调查并予以责任追究,对派出所所长和教导员给予处罚 1000元。
夏、秋季之外时段火点的责任追究按照继发火点的责任落实。
4.严惩恶意行为。对擅自焚烧秸秆的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对恶意纵火、暴力抗法、涉黑涉恶、焚烧情节严重的,或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严查重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十一)强化“三夏”“三秋”收种服务。“三夏”“三 秋”期间,各村要进一步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在严格落实禁烧责任的同时,要加强农机调度并积极应对天气变化,重点帮扶无劳动能力户等困难群众、特困人群,想方设法帮助农户收获成熟农作物并适时适墒抢播下茬作物,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妥善化解秸秆禁烧与抢收抢种的矛盾。
四、加强组织领导,压实部门责任
继续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调度。“三夏”“三秋”期间,各相关单位要确保人员、车辆到位,加强禁烧督查、考核。镇纪委要加强效能督查,严格落实禁烧工作问责制度。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原则,切实履行秸秆禁烧工作的主体责任。镇直各包保单位和人员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严格落实包保责任,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2025年秸秆禁烧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镇纪委监委:负责对因履职不力或失职、渎职造成重大焚烧事件或较大影响的,进行责任追究。负责秸秆禁烧期间现场效能检查,重点督查各级包保人员在岗在位和工作纪律遵守情况,对不能履职尽责和违反工作纪律的予以通报。
镇委组织部门:负责将秸秆禁烧工作情况列入村和镇直有关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人员进行组织处理。
镇委宣传部门:负责秸秆禁烧的宣传工作,组织广播站等,利用新型媒体资源,积极开展秸秆禁烧宣传活动,在全镇营造良好的禁烧舆论氛围;对工作不力的及时曝光。
镇党政办:秸秆禁烧期间及时调配车辆,确保督查、巡查用车,保障秸秆禁烧应急需要。
镇派出所:负责指导、协调、督查秸秆禁烧相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好打击恶意焚烧秸秆行为的组织工作。负责依法调查、追究焚烧秸秆造成重大污染事故、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导致人身伤亡的相关责任人责任;对故意纵火、恶意焚烧秸秆的,予以严厉打击,并通告全镇,形成高压威慑态势;负责对因焚烧秸秆导致树木损毁行为的调查取证工作,并依法对当事人予以从快从重处理;保障秸秆运输通道的畅通、安全。
镇农业农村中心:制定秸秆综合利用补贴计划;指导秸秆收集贮运服务体系建设;与农机站共同负责指导秸秆离田集中堆放、还田工作;牵头负责秸秆离田验收核定工作。
镇农机部门:负责制定农机保障方案和应急预案、合理调配农机;组织农机农艺融合技术的宣传培训和示范引导,指导、督查全镇农作物机械化收割播种工作;对全镇所有农机专业合作社成员和农机手进行培训,印发《致农机手的一封信》。
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加强农机作业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哄抬农机作业价格行为,保障农民权益。
镇财政部门:负责秸秆禁烧工作专项资金划拨和管理,管理包保人员上缴的保证金;牵头负责对补贴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镇环卫所:负责指导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村秸秆清理工作;负责督查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做好生活垃圾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防止生活垃圾焚烧。
镇中小学:负责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做好秸秆禁烧的校园宣传工作。
镇水利部门:加强河道等水利设施的巡查,严格按照河道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时制止将农作物秸秆倒入水体的行为,对情节严重不听劝阻的,会同派出所等部门依法进行查处;认真落实河长制,督促各级河长履行职责,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镇供电所:负责农村电网和秸秆堆放场及其附近输电线路的检查与维护,防止因违规用电引起焚烧事故。
其他相关单位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调度下,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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