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路口乡关于进一步做好全乡农村改厕工作的通知
大路口乡关于进一步做好全乡农村改厕工作的通知
路发〔2019〕37号
各村党总支、村民委员会,乡直有关单位:
针对国务院人居环境大检查组对我市埇桥区农村改厕工作检查反馈的问题,为进一步举一反三、彻查彻改,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全面检视农村改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进问题厕所整改,切实解决拆而未建等群众如厕难问题。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中央及省关于农村改厕工作的决策部署,树牢“小厕所、大民生”理念,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抓好农村改厕工作中各类问题整改,重点解决好拆而未建的户厕问题、存量问题和群众满意度问题,坚决把这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办实办好。
二、具体任务
(一)全面开展农村厕所建设改造“回头看”活动
各村要对农村公共厕所建设情况以及户用厕所拆而未建、已建不能使用、建成能够使用情况,全面进行摸排梳理,深入开展农村厕所建设改造“回头看”活动,组织乡、村、组干部以及扶贫工作队人员逐村逐户进行排查,建立台账清单,做到一村一册、一户一档、一厕一档。摸排梳理做到统计数字准确无误,据实填报统计报表(统计表附后),由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包村人员、驻村工作队逐级签字,报送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审阅并签字后,报县农环办存档备案。各村排查统计表务必于2019年12月5日前报乡政府。
(二)立即开展拆而未建农户的改厕工作
改厕要充分征求农户意见,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实施改厕。改厕前问清农户在什么地方改、改什么模式,改厕中邀请群众全程参与、看质量把进度,改厕后邀请群众参与验收并经改造户签字确认,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对乡村统一组织实施改造的,施工和监理单位由乡政府负责招标,必须具备改厕相应资质,中标企业必须配备专职人员进行厕具组装和技术指导。采取“三格式”、“三瓮式”、“粪污一体化微动力处理”方式建设的,要严格确定选材的质量标准和技术参数,杜绝质量低劣产品,施工前要报县农环办,经县农环办抽检后产品符合国家标准的方可施工建设;对采取“混凝土装配式”方式建设的,要严格按照县农环办提供的技术参数和施工图纸组织建设;也可学习借鉴我省涡阳县改厕经验做法,“坚持政府引导、群众主体、图纸到户、自我改造、先建后补、监督到位、进院入室、改水改厕相结合”的改厕模式,鼓励引导农户参与建设,农户自建的,由村组组织泥瓦匠按照县农环办统一印发的施工图纸施工,工程竣工后乡村初验,县农业农村局(农环办)复验,质量合格、厕具安装到位且有厕房,能正常使用的每户奖补1400元(奖补资金可直接打卡到户,也可经农户同意,户主签字,乡村审核,直接奖补给负责施工的泥瓦匠)。对拆而未建且农户有建设要求的,务必在2020年元月底前竣工达标并经验收后投入使用。
(三)继续全力推进已建厕所问题的整改
选址不合理问题的整改。对蹲便器位置不合理农户有意见的及时拆除重建,并在充分尊重农户意见的基础上重新选择安装位置,原则上进院入室。
没有厕房问题的整改。对农户厕改后没有厕房的,乡村要统筹安排,建在室内的要用隔板隔离;建在院内的要用砖瓦或其他建筑材料建设相对封闭的厕所用房,墙体、屋顶稳固且表面平整清洁,厕房内地面硬化、有房门。
厕具损毁问题的整改。对厕具和配套设施损毁的,要立即组织施工队伍进行维修,确保维修质量过关、使用有效、群众满意。
闲置不用问题的整改。对一些厕房内、便器上堆放杂物不用的,要立即进行清理,保持厕所内部干净整洁正常使用;改造后的厕所能够正常使用但群众不愿用的,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正常使用,提高厕所使用率。
录入不实问题的整改。对于改造一户而录入该户多人姓名的,要分清原因,做好整改台账;对已改造正常使用且无质量问题,但没有录入系统的,要安排专人抓紧时间录入,要确保账实相符,各项数据准确无误;对录入系统已建而实际未建且农户有建设意愿的要抓紧时间建设,农户没有建设意愿的要说明原因,并做好登记整改台账档案。已改造户厕问题的整改必须在2019年12月15前全部完成。
(四)严把农村厕所建设改造工程质量
强化施工全过程监管,建立由村主管、第三方监理、村民代表监督的全方位监管体系,将群众使用效果、满意度等纳入验收指标,工程验收由农户把第一道关,农户先签字,村组再签字,包村人员签字,主管部门再组织专业人员复验。农户不满意的,不能通过验收。未通过验收的,不得拨付财政奖补资金。
(五)完善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工作
各村正在建设或已经建成的公共厕所,要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建设并竣工验收,确保现有公厕都能正常运行。对拟建的村级公厕暂停实施,重点解决建成公厕的日常管护问题,各村是公共厕所的管护主体,要根据本地实际,合理的分片或分区域明确公厕管护责任人,每座厕所明确具体管护员。管护责任人负责管辖区域内厕所环境卫生日常检查工作,督促厕所管护员按时进行保洁。管护员根据厕所卫生情况随时进行清扫,确保厕所内外干净整洁卫生。
(六)充分做好厕所粪污收集利用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农环办)已印发《泗县粪污资源化利用暨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请各村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厕所粪污收集利用工作。
(七)健全农村厕所后续管护长效机制
坚持建管并重,在村建立服务站(点)、开通服务热线,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等,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与农户参与相结合,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资金、有监督的后续维护管理、粪污收集处理等长效机制,确保做到设备坏了能及时修理、粪污满了能及时清运。
(八)进一步提高农村改厕群众满意度
要把群众工作贯穿于全过程各环节,做深做细做透,让老百姓充分知晓改厕目的、意义和政策,有效调动群众参与改厕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把选择权交给农民,不搞行政命令、不搞一刀切,未经农户同意,不得强行推进农户改厕,防止出现农民成为“局外人”现象,切实提高户厕改造群众满意度。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当前我乡农村改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尤其是乡村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不仅要亲自挂帅,还要亲自出征、靠前指挥。乡党委认真组织制定和审议改厕工作方案,研究部署农村改厕的教育发动、资金投入、资源调配等,建立健全工作推动责任机制。
(二)强化组织领导。乡农村改厕工作由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成立农村厕所问题整改专班,各村专班班长由行政包村人员担任,副班长由驻村工作队长担任;成员由包保单位、乡、村、组干部以及扶贫工作队队员组成。农村经济技术工作站、住建所牵头负责整改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全程参与厕所专项整治行动。
(三)加大资金投入。县委、县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完成户用厕所整改,根据实际整改户数和成效,按照户均600元的标准给予村整改经费补助;对县级投资建设公厕日常管护落实好的,按照每座公厕每年5000元的标准给予管护经费补助;对乡自建公厕正常使用且管护落实好的,根据暗访督查考核情况给予一定管护经费补助。
(四)严肃工作纪律。将改厕工作纳入省委要求的“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内容,严肃查处改厕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避免作风不实、工作不细等问题;严肃查处挤占、挪用、贪污改厕工程资金的行为,对整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虚假整改,严肃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