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路口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和防控工作方案
大路口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和防控工作方案
路政〔2020〕4号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和防控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和防控等方案的通知》,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大路口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乡长骆松同志担任组长,乡党委委员副乡长史雁、宣传委员何继强任副组长,卫生院、中心校、派出所、民政办、财政所、社保所、交管站、环保所、文化站、林业站、市场监管所、农经站等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卫生院,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协调调度,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成员单位防控工作汇报,对我乡疫情进行科学研判,及时作出预警和应急处置。各村、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强化组织领导,做好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
各成员单位职责:
卫生院: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宣传和普及工作;组织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技术方案;制定各项预防控制措施,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提出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的建议;及时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信息;组织全社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中心校:组织实施学校、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控制措施,加强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学校、幼儿园内发生。
派出所:密切关注与疫情有关的社会治安动态,依法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卫生院依法做好强制隔离等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做好疫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民政办: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和社会开展社会捐助工作,接受、分配捐助的资金和物资,做好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给子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组织和动员各方力量,参与群防群治;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
财政所:负责安排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和捐赠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社保所:负责按照工伤保险政策有关规定,落实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
交管站:对乘坐公路、水路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检疫、査验工作,防止传染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医疗器械等急用物资和有关标本的运送,做好疫区交通管理,协助交警部门做好疫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环保所:负责组织环境质量监测与环境保护监督执法,维护环境安全。
文化站:指导督促旅游行业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协助卫生院做好旅游团队及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及时接收、发布上级旅游、卫生健康部门的警示信息,有针对性地做好有关工作。
林业站:组织开展野生动物疫病的监测、基础调查、样品采集及保存工作;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生期间,组织做好快速隔离、病样采集等工作,提出有关野生动物活动范围和趋势等预警信息。
市场监管所: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产品的市场监管工作,维护市场秩序;根据需要,对导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生的经营行为采取临时管理措施;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畜牧站:负责人畜共患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开展与人类接触密切的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调查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二、强化联防联控
各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合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市场监管所、畜牧站牵头负责取消活禽市场交易,加强从野生动物养殖到餐桌消费全流程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销售野生动物等行为。卫生院、派出所牵头负责做好发热人员管控,对从疫区(重点为武汉及周边地区)返乡的农民工、学生等进行摸排、建档。对于发热人员要规范开展发热病人预检分诊工作,做好疑似病人转送。派出所牵头负责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减少大型公共群体性活动。各村各单位负责组织本村本单位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督促落实农贸市场、村居及周边等区域的环境卫生治理,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创造良好的卫生环境。
三、落实防控措施
各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切实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信息报送工作。要广泛开展疾病防控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卫生院开展预检分诊工作,对发热病人要询问流行病学史,疑似病人及时转送到定点救治医院。要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如N95口罩、面屏、防渗透隔离衣、防护服和呼吸头罩等),加强医务人员防控知识培训,做好个人防护,加强应急值守。各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制定本辖区、本单位的防控预案。
四、严肃工作纪律
各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管理,加强应急值守,对于因工作不力造成疾病传播流行或违反法律法规、不按程序发布疫情信息的,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加强與情监测和引导,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维护社会稳定。
附件:1、大路口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大路口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救治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大路口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骆 松
副组长:史 雁、何继强
成 员:魏 峰、吴 标、房绍东、王 超、高 磊、杨浩然、石 亚、石 磊、焦 明、邓衍安、王 伟、朱友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卫生院,吴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大路口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救治小组
组 长:吴 标(副院长、主持工作)
副组长:王雷刚
组 员:尤 振、杨 诏、尤敦飞、杨正访、庄 健、刘作艳、孙宜梅、刘美芹、梁家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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