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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信息】危房改造项目办理程序

发表时间:2021-03-03 15:53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大路口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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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改造项目办理程序如下: 

 (一)申请。符合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条件的家庭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安徽省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申请表》,并提供户籍、住房以及低保证明等材料。 

 (二)评议。村民委员会对收到的救助申请,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的方式进行评议,初定救助对象,并予以公示,广泛听取和征求意见。经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签署意见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和理由。 

 (三)审查。乡镇人民政府结合年度计划,对村委会上报的申请对象和有关材料及时予以审查,审查结果在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符合条件的,对原有住房进行拍照存档,录入农村危旧房改造信息系统并上报县住建部门审批。 

 (四)核准。县住建局对各乡镇的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分别会同县扶贫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先重后轻确定救助对象,报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市住建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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