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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路口乡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与安徽省委省政府第一次对接会移交问题的整改报告

发表时间:2019-05-06 15:10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大路口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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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与安徽省委省政府第一次对接会移交问题整改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边督边导、即整即改”的工作要求,对我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治站位方面

(一)问题表现

1.有的单位和地方思想认识不深不透,责任落实不到位,把专项斗争作为一般性工作来对待。

2.有的落实中央和省专项斗争工作具体部署不到位。

3.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问题。

(二)整改措施

1.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到认识上再提高、行动上再提速,全面抓好问题整改。要坚持持续学、深入学,通过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学习研讨,深刻学习领会中央及省、市、县委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2.宣传多样化,充分利用乡村两级公示栏、微信公众号、QQ群、微信群等多种载体广泛宣传。制作音视频,通过各重要位置电子屏显示、村村通广播等,优化解读方式,提升社会宣传效果。

3.调整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骆松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姚剑任第一副组长,乡政法委员杨飞任常务副组长,其余党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乡直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切实加强对专项斗争的统筹领导、指挥调度。

4.每月乡党委听取研究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汇报,针对具体问题研究对策措施,并加强对重点案件调度。

5.组织开展打击“套路贷”、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涉黑涉恶新型违法犯罪业务知识培训,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凝聚合力、强化打击。

6.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在人口密集的广场摆摊设点宣传,与平安志愿者服务团队相结合,走向街头巷尾,分发宣传资料,一方面提升群众对各类黑恶势力的鉴别力,另一方面全面展示大路口乡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营造良好的专项斗争舆论氛围

7.在全乡各宣传栏、公告栏内张贴《关于敦促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限期向组织主动交代问题的通告》和《关于再次敦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限期投案自首的通告》。

8.对专项斗争滞后、效果不明显的单位,采取重点管理、“一票否决”等措施,推动工作落实、作风转变,避免存在形式主义问题。

9.以脱贫攻坚大走访为契机,利用全乡党员干部走访贫困户的机会,与群众面对面接触,零距离宣传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国家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法律法规,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宣传小手册,入户宣讲十一类扰乱扶贫领域工作的行为,告诫他们要遵纪守法,动员家人、朋友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发现黑恶势力线索要积极向乡扫黑办或乡派出所举报,当好扫黑除恶宣传员和治安环境监督员。

(三)整改成效

1.每周乡党委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批示以及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精神,全面提高全乡党员干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思想认识。

2.已在全乡范围内粉刷墙体标语30余个,制定并发放扫黑除恶宣传单1万余张,各村广播每天循环播放扫黑除恶宣传音频,宣传国家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法律法规,村民知晓率得到进一步提高。

3.下发《关于调整大路口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通知(路字〔2019〕13号)》文件,由党委书记骆松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姚剑任第一副组长,乡政法委员杨飞任常务副组长,其余党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乡直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切实加强对专项斗争的统筹领导、指挥调度。

4.每月乡党委听取研究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汇报,针对具体问题研究对策措施,并加强对重点案件调度,对已经发现案件,及时发现及时查办。

5.组织开展打击“套路贷”、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涉黑涉恶新型违法犯罪业务知识培训,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凝聚合力、强化打击。目前,乡纪委已发现涉及“套路贷”一人,案件正在审理中。

6.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在人口密集的广场摆摊设点宣传,与平安志愿者服务团队相结合,走向街头巷尾,分发宣传资料,群众知晓度得到显著提高。

7.已在全乡各宣传栏、公告栏内张贴《关于敦促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限期向组织主动交代问题的通告》和《关于再次敦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限期投案自首的通告》。

8.督促各村、乡直各单位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动工作落实、作风转变,避免存在形式主义问题。

9.全乡党员干部利用走访贫困户的机会,与群众面对面接触,零距离宣传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国家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法律法规,动员其家人、朋友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宣传活动起到良好效果。

二、依法严惩方面

(一)问题表现

1.有的对线索排查不积极、不及时。

2.有的线索来源单一,获取线索办法不多,质量不高。  

3.有的基层公安机关不真扫、不真除。

(二)整改措施

1.建立线索摸排签字背书制度,对4月24日前零线索的各村党总支、乡直各单位负责人同志签署“无黑恶问题承诺书”。

2.建立并完善涉黑涉恶线索移交和摸排核查制度,各单位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台账》对收集所有线索当日统一登记,逐一填写呈阅单3个工作日内完成移送压实线索移交、摸排核查责任。

3.向群众公布扫黑除恶有奖举报方式、电话,鼓励群众积极同身边存在的各类黑恶势力作斗争,勇于举报、检举各类黑恶势力及黑恶势力“保护伞”,对符合条件的提供涉黑涉恶线索的群众及时兑现奖励,鼓励更多群众举报黑恶势力及其背后的“保护伞”。

4.开展“回头看”,对近年来侦破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案件逐案过筛,最大限度从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5.认真落实中央、省关于宽严相济的有关政策,鼓励涉黑涉恶人员积极检举揭发,深挖隐藏较深的黑恶势力。

6.紧盯“办案”“打伞”“断财”三个重点环节和“四个一批”要求,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按照“两个一律”要求,强化督导问责,压实各村、乡直各单位扫黑除恶的责任,对不真扫、不真除和有案不立、立而不侦的,严肃追责问责。

7.加强协作配合,乡派出所在侦查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乡党委、政府协同各方力量积极主动配合,提升办案质效。

(三)整改成效

1.各村、乡直各单位按时上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表。

2.建立《大路口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督促检查考核制度》、《大路口乡涉黑涉恶线索移交和摸排核查制度》,压实线索移交、摸排核查责任。

3.向群众公布扫黑除恶有奖举报方式、电话:7470110,鼓励群众积极同身边存在的各类黑恶势力作斗争。

4.开展“回头看”,对近年来侦破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案件逐案过筛,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5.加强协作配合,乡派出所在侦查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乡党委、政府协同各方力量积极主动配合,办案效率得到显著提高。

三、综合治理方面

(一)问题表现

    1.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视程度不够、担当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力,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只是将其作为一般性工作进行部署。

    2.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线索排查不深入,问题查处不深入,责任追究不到位。

    3.招投标、交通运输、建筑工程等行业领域存在操纵招投标市场、行业垄断,涉嫌黑势力介入其中。

    (二)整改措施

1.督促各村党总支、乡直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和有关论述精神,并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与安徽省委省政府第一次对接会移交问题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第四小组督导宿州市工作汇报会精神。

2.组织开展行业领域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完善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日常性机制,不断提高日常监管能力水平。

3.在行业领域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工作推进的同时,搜索涉黑涉恶案件,及时主动分析研判,增强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将扫黑除恶与日常监管执法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明察暗访、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深入挖掘本行业存在的问题和行业乱象,把线索摸排触角延伸到最基层、第一线,为“扫黑”“除恶”“打伞”提供大量优质线索。

    4.组织开展学校安全、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治理以及“扫黑除恶进校园、平安伴我共成长”的主题教育活动,整治校内隐患。加强教育宣传、化解矛盾纠纷、完善“三防”设施、防控校园欺凌暴力行为、完善学生安全保护区制度。

5.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进一步理清农村集体资产权属。建立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制度和年度资产清查制度、定期报告制度。加强农村黑恶势力线索摸排力度,组织力量对集体财务管理混乱的村进行集中清理整顿。

(三)整改成效

1.各村党总支、乡直各单位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和有关论述精神,并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与安徽省委省政府第一次对接会移交问题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第四小组督导宿州市工作汇报会精神。

2.乡直各单位组织开展行业领域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完善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日常性机制。

3.乡直各单位搜索涉黑涉恶案件,根据《大路口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息研判工作制度》及时主动分析研判,目前暂未发现有价值线索。

4.在乡中心校、城南中学开展学校安全、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治理,加强教育宣传、化解矛盾纠纷、防控校园欺凌暴力行为、完善学生安全保护区制度。

5.进一步建立健全建立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制度和年度资产清查制度、定期报告制度。

四、深挖彻查方面

(一)问题表现

1.深挖彻查“保护伞”力度不够, 打“伞”破“网”与扫黑除恶力度明显不匹配,就黑扫黑、就恶除恶问题比较突出。

2.专项斗争成员单位,特别是公安与纪检监察机关之间紧密联系、沟通协调、相互配合的机制不完善。公安机关查办一些黑恶势力案件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气不够及时主动,在打“伞”方面主动性有待增强,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线索质量与效率有待提高。

(二)整改措施

1.深入开展线索大起底大排查工作。乡纪委加强与政法机关对接沟通,认真落实“双移送”制度,及时收集办案中涉腐、涉黑涉恶线索,并坚持优先处置,及时核查。对已查否的涉黑涉恶案件腐败和“保护伞”重点问题线索,组织开展“回头看”,逐案复查、再梳理、再排查。发布《敦促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限期向组织主动交代问题的通告》,公布举报电话。

2.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关系网”集中行动,明确主攻方向,确定重点案件,加快案件办理进度。

3.加强“一案三查”,强化督导问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有黑不打、有恶不除、有“伞”不挖,以及在专项斗争中推动工作不力和不作为、乱作为,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迫责问责。

4.强化与政法机关的配合,共同完善线索筛查、研判、处置、反馈机制,对政法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建立线索管理合账,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并做好登记工作。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长期、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与乡派出所同步立案、同步调查。

5.在关于涉黑涉恶人员与涉“伞”公职人员宽严相济政策出台后,及时做好政策宣传工作,适时兑现政策,树立从宽和从严处理两种典型,增强政策的公信力、感召力。

(三)整改成效

乡纪委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找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工作的结合点,利用为期一个月的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关系网”集中行动,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围绕利用家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阻挠项目建设、威胁征迁人员等重点方面,与乡派出所同步立案、同步调查。

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以及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目前未发现有价值线索。

五、组织建设方面

(一)问题表现

1.有的地方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不力。

2.一些地方村“两委”换届时存在候选人资格把关不严、班子成员涉黑涉恶等问题,个别地方刑满释放人员甚至黑恶势力成员混入“两委”。

(二)整改措施

1.深入推进“五面红旗”村争创工作,持续实施“五牌联动”,扩大先进党支部增量,提升组织力;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积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配齐配强“两委”班子,提高基层党组织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

2.深入开展村“两委”换届“回头看”,对每名村“两委”成员再次审核把关,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村干部清理出去,并及时补齐配强。

3.以开展“基层党组织质量提升年”为契机,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确保全部达标,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

(三)整改成效

1.今年我乡重点整顿涣散村为皇姑村党组织,新调整邓虎同志暂任皇姑村党总支书记,配齐村级总支班子,提升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对党组织服务功能进行细化,对党员干部集中进行理论、技能培训,加强党性锤炼,提升综合能力。

2.乡组织办联合乡纪委、乡派出所、乡法庭对每名村“两委”成员再次审核把关,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村干部清理出去,并及时补齐配强,再次审核后未发现存在违法违纪人员。

3.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向全部达标更加迈进一步。

六、组织领导方面

(一)问题表现

1.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统筹谋划不够系统,协调推动不够有力,未能促使各成员单位既分工又协作,形成更有效整体合力。

2.乡扫黑办存在人员较少、专业素质较低等问题;公安机关整体特别是基层一线警力不足,法院和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力量不足。

(二)整改措施

1.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听取工作汇报,分析研判全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势,针对具体问题研究对策措施,调度安排工作;遇到重大特殊情况时由组长决定召开专题会议。

2.乡扫黑办每月召开一次线索核查会议,讨论线索核查和案件办理工作。

3.乡扫黑办切实发挥统筹协调职能,加大督导指导力度,推动各单位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职责。

4.加强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队伍建设,充实乡扫黑办的队伍力量。加强办案团队建设,加大对办案人员的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力度。

(三)整改成效

1.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按制度要求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听取工作汇报,分析研判全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势,针对具体问题研究对策措施,调度安排工作,及时对问题线索进行处置。

2.进一步加强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队伍建设,抽调乡派出所3名、乡司法所2名工作人员,充实乡扫黑办的队伍力量。

六、下一步计划

针对我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下一步我乡将积极坚持长期整改,要求各村党总支、乡直各单位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来抓,全面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中共大路口乡委员会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