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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回应】大路口镇关于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十二批群众信访举报问题的情况说明

发表时间:2021-07-08 09:52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大路口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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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8日,中央环保督察泗县协调联络组接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十二批群众信访举报(D2AH202104180041),反映宿州市泗县大路口乡韩国粉丝厂,雨季生产废水直接流入五河县武桥镇路西村。

接到交办单后,联络组立即安排县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大路口镇政府现场核实,举报人反映部分属实。

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信访举报中的“宿州市泗县大路口乡韩国粉丝厂”为安徽天京食品有限公司,属实。该企业位于大路口镇山芋产业园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宿州市环境保护局批复准予建设(宿环建函〔2017〕8号),于2017年10月10日建成投入运行,所产生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并安装在线检测设备和视频监控与上级环保部门监控平台联网。该企业生产经营时间为每年10月中旬至12月山芋收获季节,产生的废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经大路口镇龙须沟汇入石梁河水体,且未流入五河县境内。反映人所述五河县武桥镇路西村和泗县大路口镇皇姑村小段庄接壤,和该企业南北直线距离6.5公里,两地之间间隔4个行政村,有东西流向的龙须沟、小运河、查陈沟、赵沟、小营沟等五条大中沟相隔,无排水沟渠相连,五河县武桥镇路西村和泗县大路口镇皇姑村小段庄之间只有一条界沟,也为东西走向,且常年干涸无水。经调查核实,该企业不存在雨季生产,也无废水流入五河县武桥镇路西村。

综合上述调查、情况说明,举报人反映线索只是部分属实。

 

泗县大路口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