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答复】关于落实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汇报
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我镇共接收县政协提案1起,由政协委员李凯同志提出的《关于安装329省道卢庄段路灯等安全设施的建议》(政协提案第155号)。
接到县政协提案后,我镇高度重视,采取了得力措施迅速强化落实。意识专门召开班子会议,听取有关情况汇报,针对李凯委员提出的建议进行专题研究;二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镇长任组长;三是制定了工作方案,对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回复界定了职责,按照提案内容进行任务分解,具体落实到相关科室及人员,并安排专人作出答复,确保提案办理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四是坚持办理回复与委员联系的原则,通过电话沟通的形式,及时向委员汇报办理情况和认真解释。具体答复如下:
据实地了解,329在大路口境内约2500左右,整个路段均位于新汴河保护区范围。其中从104国道往西至卢庄约2000米,因新汴河保护区拆迁工作正在进行中,后期如何规划还未能确定,因此目前尚不具备安装路灯条件,现在已经在路口等位置安装了警示标示,同时加强了村民安全意识宣传,一旦时机成熟,我镇将积极制订方案,并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资金。卢庄到大路口加油站约500米这一段路,我镇将向交通局、公路局等有关部门申请安装路灯,同时我镇也将制订方案,列入项目库,向上级申请项目资金支持。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