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路口镇镇农机车辆亮尾行动的通知
村、镇直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开展道路农机专项整治工作,提高农机车辆行驶安全系数,预防交通事故及生产事故的发生,保护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即日起至年底在全镇开展农机车辆亮尾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通过为农机车辆粘贴反光警示标识,提高农机车辆行驶安全系数,降低夜间碰撞事故的发生,保障农机秋收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加强农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11月底争取完成60%,12月底完成100%。
二、行动范围
本次行动将覆盖全镇范围内的农业机械车辆,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
三、行动内容
1.各村要入户宣传,督促农机车辆粘贴反光警示标识,农机中心年检车辆必须统一张贴反光标志,确保农机车辆尾部标识清晰、完整,如不按规定张贴反光标志,一律不得年审通过,一律不得上道路行驶。
2.黑塔交通执法中队、农机站负责对农机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3.农机站负责加强对农机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符合安全行驶要求,派出所、黑塔交通执法中队负责加强道路上农机车辆违法行为查处。
4.各村建立农机车辆安全管理档案,对农机驾驶员进行登记和源头管理。
四、行动要求
1.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行动,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2.加强对农机驾驶员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
3.加强对农机车辆的安全检查和管理,确保车辆符合安全行驶要求。
4.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农机车辆的安全管理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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