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路口镇2024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大路口镇2024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总支、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大路口镇2024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大路口镇委员会
大路口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3日
大路口镇2024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全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助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巩固好“蓝天保卫战”成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省、市、县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克服麻痹心态和常规思维,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县禁烧工作部署,按照“属地管理、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原则,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包保责任、加强服务指导、强化督查检查,做到秸秆禁烧全时段、全覆盖、无死角,秸秆清运离田收储快速、到位,秸秆综合利用多样化、高效化,促进大气环境改善和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力争2024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工作目标
全镇实行全年全时段全区域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其他农业生产废弃物、落叶、荒草、生活垃圾及可燃性工业固废、建筑垃圾行为,确保实现“零火点”“零污染”。积极有序组织做好夏收夏种,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坚决防止秸秆焚烧,做到收获一块、清理一块,实现当天清理不过夜,堆放合理、专人管理。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其中产业化利用量占秸秆综合利用总量的比例达到60%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责任体系。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压紧责任链条,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村书记是秸秆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村两委其他成员是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建立落实镇领导包保村,村干部包组包户包地块的划片包干责任制,健全责任明确、上下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把禁烧任务落实到每名包保人员、落实到每家每户、落实到田间地头。包保干部要始终保持常抓不懈的态势,将秸秆禁烧工作抓在手里、扛在肩上。午收(5月20日至7月20日)、重污染天气和重大社会活动保障期间为秸秆禁烧重点时段,各村、镇直各单位要将秸秆禁烧工作作为这一时期的重要工作,全力抓好禁烧各项管控措施的落实,同时抓好重点时段之外的秸秆禁烧管控。
(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发送手机短信(微信)、悬挂条幅、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把安全规范农机作业、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要求宣传到每家、每户,做到宣传不留盲点和死角。最大程度发动群众、教育群众,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禁烧热情,引导群众自觉树立环保意识和守法意识。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履职履责缺位、工作不力和违法焚烧行为及时通报、曝光。
(三)加强农机管理服务。各村要根据天气及农机供求情况,提前谋划准备,完善应急预案,科学合理调配,尽可能满足本地机械收割播种需求,保障抢收抢种工作高效完成。强化后勤服务,积极动员农机专业合作社、生产企业和经销商的技术人员组建农机维修小分队,设立农机维修网点,及时供货备件,做好售后服务,确保农机以良好的状态投入作业。加强农机作业监管,收割时要严格落实限茬留茬高度10厘米以下。各村包保人员要加大督查力度,开展随机灭火器具检查工作,严禁未参加年度检验或经检验不符合作业条件农机具下地作业,严禁在持续高温、大风等极端恶劣天气下农机下地作业,坚决杜绝因机械着火等引发火情。
(四)规范秸秆处置,实施打捆离田。各村要以自然庄为单位,按照“就近集中,方便运输”的原则,利用空闲地、废弃地科学合理布局收储点和临时堆放点,按照“九有”标准设置管理,安排专人24小时看护巡查,避免火情。提前组织调配好秸秆打捆机和离田运输设备,畅通秸秆离田渠道,落实秸秆“当天清理不过夜”要求,及时组织做好秸秆清理、清运、离田工作。各村现存秸秆处置和田间地头垃圾清理工作任务务必于5月20日前全面完成,夏收期间新增秸秆收储点和临时堆放点内的秸秆务必于7月20日前全面完成清理。坚决杜绝离田秸秆随意倾倒,坚决防止河流沟渠因秸秆堆积造成水体污染或汛期内涝隐患。各村要以秸秆“四离一集中”(离田、离路、离林、离沟塘河,集中规范堆放)为重要抓手,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做好“五边”(村边、田边、路边、沟边、林边)清理工作。强化农村垃圾收集转运环节监督管理,组织秸秆、荒草、落叶、枯枝、垃圾等清理工作,彻底消除一切焚烧隐患。
(五)强化秸秆集中堆放场管理。现存秸秆堆场应做好防雨淋和防火措施,避免秸秆腐烂影响水质,以及失火等次生环境污染问题发生。禁止将秸秆堆放在杆塔和高压线路下方等存在火灾隐患区域,避免因雷击、放电等因素引发秸秆火灾。加强秸秆堆场防火工作,织密压实秸秆堆场消防安全的责任链条,指导和监督秸秆堆场所有人严格落实防火主体责任,配齐消防设施,定期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堆垛保存过程中做好防水、防雨措施,降低堆垛湿度,减缓堆垛氧化速度;已经存储的堆垛,能打散晾晒的尽量抓住有利天气进行晾晒;堆垛体积过大及间距过近的,不利于堆垛内部散热,要及时进行调整;加强监管,发现冒气、塌陷、有异味及温度超标的,应立即倒垛散热。倒垛时要注意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垛内自燃或引起飞火蔓延。
(六)深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积极培育秸秆综合利用主体,推进农作物秸秆“五化”利用,以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肥料化、原料化为重点,多元利用途径回收、加工秸秆,切实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和层次,真正实现变废为宝,解决秸秆出路问题。
(七)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各村要进一步完善禁烧举措,提前制定“快收、快离、快种、快处”细化方案,实施“挂图作战”,建立科学网格化体系,明确划分为若干包保地块,明确每个地块包保责任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坚强战斗堡垒和基层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引导发动群众共同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实施“一户一管控”,以农户为单位设置“禁烧员”,管好自己田地,打一场全民禁烧攻坚战。
(八)严格落实网格化包保责任。每个村选派包保干部,禁烧期间吃住在村,做好禁烧宣传、巡查督查、监督指导等工作。实行网格化包保。各村要充分利用和发挥“田长制”作用,将地块划分成网格,由党员干部、小组长、有能力参与的公益岗位人员等担任网格员,做到每个网格都有禁烧包保责任人,实现禁烧全覆盖包保。网格员包保负责禁烧宣传、巡查、农机作业监管、秸秆清理及应急处置等工作。
(九)严格巡查检查。坚持重点时段管理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全面落实禁烧工作常态化管理机制。各村要分级建立日常巡查监管机制,采取“盯人、盯地、盯秸秆”的方式,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地块、重点人员,做到全方位、全时段、高频率、高强度监控检查,实现全天候禁烧、全覆盖监管,确保“白天不见烟、夜晚不见火”。
(十)积极应急管控。认真汲取2023年夏收期间极端天气带来不利影响的经验教训,积极做好今年夏收期间天气研判,做好相关应急预案。各村要建立应急处置队伍,准备好消防车、洒水车、旋耕机、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在五河县丁湖镇、运河街道等交际处和大面积连片地块设置防火隔离带,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出现火情要做到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有效处置。要认真开展日常性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各秸秆综合利用、收储企业和秸秆临时堆放点要做好“九有”建设,确保消防设施配套到位,24小时严加看管。大力倡导绿色祭扫、文明祭祀,严防因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等引发火情。
(十一)实行禁烧工作保证金制度。保证金作为禁烧工作责任压实的基础之一,除村两委等非公职人员外只扣除不奖励。镇党政班子成员缴纳禁烧保证金3000元,参与禁烧的镇直单位负责人及各村党总支书记缴纳禁烧保证金2000元,镇政府工作人员缴纳保证金1000元,各村“两委”成员、乡村振兴工作队、派出所辅警及消防站工作人员缴纳禁烧保证金1000元。夏季于5月20日之前主动缴纳到镇财政所。对实现“零火点”,经考核验收辖区内所有沟河汪塘、堤岸和其他水域,以及村庄房前屋后、城乡道路及两侧无农作物秸秆的村,全额退还个人禁烧工作保证金,可以对村两委成员等非公职人员按照所缴保证金给予等额奖励。
(十二)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禁烧工作实行生活、交通补助,生活、交通补助标准按照县里文件执行。
(十三)严实做好火点认定工作。国家和省通报的卫星遥感监测火点,由省生态环境厅认定通报;国家、省和市级督导暗访,新闻媒体、群众举报等发现火点的,由市禁烧办直接认定;高塔视频监控平台推送火点,半小时未收到确认处置信息的,纳入平台火点统计考核。各村火点核销申请与实际情形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调查处理,同时不再受理火点核销申请。
(十四)严肃责任追究。
1.对第一把火(凡是国家、省卫星火点通报和国家、省现场检查督查通报的火点)或火点数达到3个及以上的村,依据相关程序对所在村主要负责人予以免职,在年底综合考评中对该村实行“一票否决”。对火点发生村包村干部扣除保证金2000元,村组干部扣除全部保证金,并继续追缴。对因农机自燃、秸秆堆场自燃、焚烧农村生活垃圾、电力设施损坏等造成火点的,追究负责火点所在村督查人员责任。
2.出现1个继发火点的,对所在村进行通报批评、约谈;出现2至4个火点的,将火点情况移交县纪委监委,处理情况报市环委会;出现5个及以上火点的,将火点情况移交市委督查办,报市领导批示后,由市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处理情况报市环委会。出现继发火点的,对所在村党组织书记依法依规给予处分,同时依法追究镇村相关包保人员责任。按照第一把火标准扣除镇村包保人员相应保证金,并继续追缴。
对被市级通报而未被省级通报火点的,对所在村书记、包村干部按照每个火点扣除工作保证金1000元并继续追缴,并责成村书记向镇党委、政府写出书面检查。被县督查组发现的火点,且村未能及时扑灭的,对村书记、包村干部每个火点扣除禁烧工作保证金500元,扣除包片村两委保证金100元。被镇督察组发现火点的,一处扣除村书记、包村干部保证金500元,包片村两委保证金100元。
3.严惩恶意行为。对擅自焚烧秸秆的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对恶意纵火、暴力抗法、焚烧情节严重,或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要严查重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十五)强化“三夏”收种服务。“三夏”期间,各村要进一步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在严格落实禁烧责任的同时,要加强农机调度并积极应对天气变化,重点帮扶无劳动能力户等困难群众、特困人群,想方设法帮助农户收获成熟农作物并适时适墒抢播下茬作物,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妥善化解秸秆禁烧与抢收抢种的矛盾。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挥部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日常工作的协调调度。“三夏”期间,要保障禁烧工作人员、车辆,加强禁烧督查、考核。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切实履行秸秆禁烧工作的主体责任。
(二)落实部门责任。镇各包保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做好报备与核查。各村禁烧期间出现任何火情的,要第一时间迅速向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以便及时向县综禁办申请现场核查。因未履行及时报备和错过申请现场核查的,将加重处罚。
附件:1.大路口镇2024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
2.大路口镇2024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包保责任分工方案
3.大路口镇2024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镇直包村名单
4.大路口镇2024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分组巡查人员名单
附件1
大路口镇2024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
政 委: 杨振洲
指挥长: 李 嵩
副指挥长:李晓光 李 羚 柏吉峰 谷宗跃
唐子晨 李 雪 赵 苏 宋 朋
杨林林 周 斗 李 刚
成 员: 王 伟 时 飞 魏 峰 樊飞宏
张 睿 李小军 邓 会 陈 玲
陈冬芹 邓衍安 鲍雄飞 刘明静
高 亮 朱克山 苏 坤 曹 雷
各村党总支书记
指挥部下设秸秆清运组、应急处置组、农机保障组、志愿服务组、禁烧督查组、综合办公室及应急办公室。
秸秆清运组
组长:柏吉峰 成员:李 刚 宋 朋 邓衍安
应急处置组
组长:宋 朋 成员:王 伟 赵 苏 柏吉峰
农机保障组
组长:宋 朋 成员:张 辉
志愿服务组
组长:李晓光 成员:李 羚 李 雪 唐子晨 杨林林
禁烧督查组
组长:杨振洲 李 嵩
成员:李 刚 宋 朋 樊飞宏 邓衍安 曹 雷
综合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宋朋兼任办公室主任,苏杰任办公室副主任,朱静、王凯、彭书瑞、邓飞任办公室成员。应急办公室设在镇消防站,柏洋、姬子夜、刘松波、任君强、祝金丰、蒋庸涛、许王春任办公室成员。
附件2
大路口镇2024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包保责任分工方案
一、包保责任区域及责任人
第一组
责任区域:邓公村
责任人:李晓光 李 刚 苏 坤 李小军 邓 伟
村“两委”
第二组
责任区域:龙沟村
责任人:李 羚 唐子晨 朱克山 丁怀武 村“两委”
第三组
责任区域:皇姑村
责任人:杨林林 樊飞宏 陈 玲 葛树枝 村“两委”
第四组
责任区域:龙湖村
责任人:赵 苏 鲍雄飞 邓 会 刘宗光 村“两委”
第五组
责任区域:石霸村
责任人:谷宗跃 时 飞 高 亮 刘宝同 村“两委”
第六组
责任区域:河平村
责任人:柏吉峰 魏 峰 刘明静 陈冬芹 程闯闯
村“两委”
第七组
责任区域:西李村
责任人:宋 朋 周 斗 刘保全 蔡腾飞 村“两委”
第八组
责任区域:大张村
责任人:李 雪 张 睿 袁 颢 邓 瑞 村“两委”
二、工作要求
各包保组要对责任区域内禁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认真督查,重点督查禁烧政策宣传、群众动员、镇村包保人员到位、农机保障、秸秆离田堆放、秸秆清理清运、火源隐患处置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向包保领导汇报督查情况。
附件3
大路口镇2024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镇直单位包村名单
序 号 镇直单位 包保村
1 卫生院、农经站 邓公村
2 国土所 龙沟村
3 住建所 皇姑村
4 社保所 龙湖村
5 财政所 石霸村
6 司法所、敬老院 河平村
7 信访办 西李村
8 市场所 大张村
附件4
大路口镇2024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分组及全域巡查人员名单
南片巡查组:
李 刚 樊飞宏
巡查区域:邓公村 龙沟村 皇姑村 龙湖村
北片巡查组:
宋 朋 曹 雷
巡查区域:石霸村 大张村 西李村 河平村
全域巡查组:
巡查一组:邓衍安 王一鸣
巡查二组:苏 杰 万 亮
巡查区域:全镇8个行政村
路发5号 大路口镇2024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1).docx
政策咨询渠道:1.电话咨询:0557-7470213 2.现场咨询:泗县大路口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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