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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政策解读及高质量发展政策解读】闫城副镇长解读墩集镇“生态护林+生态护河”二位一体

发表时间:2020-08-23 09:25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墩集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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墩集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3日)

墩集镇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湖林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相关讲话精神, 认真落实各级决策部署,坚持严格保护、合理利用、惠民富民政策,以保护修复生态、提升效益等为重点,完善河长制林长制组织体系, 全面推动河长制林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促进河湖林草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每个河湖都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之源 。加快实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永续发展的战略目标,继续建立健全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长林长管护长效机制。积极促进河湖林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开拓创新,持续改善河湖林面貌和生态环境,保障国家资源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利用民生工程生态护河护林资源,致力实施河林管护二位一体长效机制建设,实现生态林管护、河湖管护有机结合,推进“河、湖、林、田、草”生命共同体进一步和谐发展,林业产业、水产结构更加合理,实现可持续经营,全面提高我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织牢责任体系

墩集镇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林长河长,分管领导为副林长副河长,其他相关成员及相关单位负责人为具体负责人的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责,严明职分工;建立健全镇、村两级包保巡逻监督管理网格。墩集镇河长总人数13人、林长人数16,并严格兑现奖惩,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制定工作制度、信息报送制度、投诉举报处理制度等,与各村、各单位签定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做到工作实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二、建成部门联动机制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各级河长林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辖区资源保护、管理、污染防治、环境治理等工作;牵头组织对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整治;协调解决管理保护中的重大问题,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林资源明晰管理责任,组织实施联防联控管理保护工作机制,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河林资源进行管理和保护负责,统筹部署、协调、督促、考核等工作。

、强化宣传及巡查,营造环保氛围、遏制违法行为

各级河长履职尽责,认真落实“河长制”巡河制度,提高巡河频次,河长每月要对全镇所有河湖巡河1遍,副河长每月至少巡河1次,村级河长每月至少巡河3次;河长林积极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捕鱼、电毒炸鱼、破坏水岸设施偷砍偷伐、破坏林业资源等突出问题依法上报处理;结合夏、秋季秸秆综禁工作,大力宣传禁止在河道(沟)河坡、堤坡及干涸河床耕种对保护水环境、防止水污染的重要意义,严禁在河道河坡、堤坡及干涸河床耕种。

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厉打击乱砍、滥伐、盗伐、乱垦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以及非法生产、非法收购、非法经营、非法加工运输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片,较好地保护生态环境向好发展。

,四、实施“增绿管绿护绿”加强“河林二位一体”资源保护

1、全面大力实施造林绿化,完成年度造林任务;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见缝插绿、应绿尽绿;推进森林村庄建设,实现高标准、高质量的创建目标;严格按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实行林地用途管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制度;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成立森林防火管理机构,责任落实到人,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动态完善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确保森林火灾受害损失降到最低;严格加强公益林管护工作;严格执行年度森林采伐限额和凭证采伐制度,控制商品林采伐;对重点区域(各级道路沿线、新汴河等大型河道)实行禁伐或限伐。

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完善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机制;及时有效科学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将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0.5‰以下。

利用林地资源做大林下经济,重点是林下种植山芋或花生、林下养殖等产业,提高林业综合效益,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致富新路径。

优先做好林业助力扶贫开发。制定切实可行的惠农富民方案,形成长效林业扶贫开发模式。

河林二位一体工作,任重道远。墩集镇将常态化规范、合理、科学、有效的开展工作,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实现“河、湖、林、田、草”和谐发展的生态文明新墩集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