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黑臭水体治理】墩集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总结报告
墩集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总结报告
墩集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着力水污染防治,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改善辖区内水环境质量,按照《宿州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环境工作的实施意见》(环委办〔2019〕15号)、《宿州市生态环境关于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函》(〔2019〕164号)及《泗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组织相关部门认真解读文件精神,落实安排部署,制定《墩集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经过村级排查上报,镇级组织审核确定,然后实施招标选定施工单位,并按照治理方案持续开展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截止目前治理工作已基本结束,取得良好效果,全镇共治理含初期审定的96处在内的102处黑臭水体,现就治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治理内容
以农村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以石梁河及各支流水系为主线,彻底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污水治理工作,消除黑臭水体,再现碧波常在,清水常流。实行综合控源截污、排除污水,水体垃圾清除、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恢复水体生态环境,彻底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助力脱贫攻坚,提升农村村容村貌,实现乡村振兴。
二、标准要求
1、整治措施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注重治理成效,黑臭水体治理做到纵到底,横到边,底平整,岸平齐、路肩阔。
2、工程项目单价分别为:抽黑臭水体≤1元/立方米,捞杂草杂物等≤1.5元/平方米,清理淤泥≤6.6元/立方米,边坡整理≤3元/平方米等,通过工程切块、分割、细化,计算工程总量,避免施工单位进场散、懒、拖等现象,严格管制工程总量造虚造假,避免虚、假、大工程账单出现。
三、治理过程
按照“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典型示范、全力推进”的工作思路,全镇范围内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1、排查上报阶段。各行政村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工作任务,明确整治内容和要求,认真核查黑臭水体实况形成整治清单,在前期已治理基础上,排查汇总96处黑臭水体,后期又排查出6处共102处。
2、宣传发动阶段。各行政村对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利用会议、广播、微信等宣传载体,大力开展宣传活动,让更多群众参与进来,让工程治理公开透明,让更多施工单位参与招投标活动,用最少的费用做最大化的事情。
3、全面推进整治阶段。按照镇级主导,村级为实施主体,多方参与的原则,镇村分阶段联合把各村的部分黑臭水体(提供黑臭水体照片及需治理标准)放在招标会上进行竞标,然后与中标单位签定治理合同协议,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治理标准开展整治工作,确保治理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4、考核验收阶段。镇级成立验收小组,成员包括工程监理、分管负责人、行政包村班子成员、村两委干部人员等。按照各村申请验收的清单逐一进行实地丈量、计算、统计核算、对工程合理部分予于验收,对未按合同要求治理的或未治理达标的工程不予验收,责成重新治理,何时治理达到标准何时申请验收,确保高标准完成黑臭水体治理。
验收组在测量核准工程量
四、治理效果(整治前后对比)
五、下一步打算
继续维持治理后的水体清洁、不被污染,保持水碧岸平村美的美丽新农村面貌。对治理后的沟塘实行出租承包,增加村集体收入。
墩集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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