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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丧喜庆事宜管理通告】关于春节期间进一步加强婚丧喜庆事宜管理工作的通告

发表时间:2021-01-18 16:07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墩集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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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春节期间进一步加强婚丧喜庆事宜

管理工作的通告

(第二号) 

根据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从严落实春节前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一号)》精神,为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最大限度阻止疫情传播,有效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让全县人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现就加强婚丧喜庆事宜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红事喜事缓办。城乡居民要切实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婚宴、定亲宴、满月宴、生日宴、寿诞及乔迁、开业、店庆等各种聚集活动一律不办或缓办。

二、白事丧事简办。办理丧事一律从简,缩短办理时间,严格控制人数。原则上除直系亲属外(直系亲属从中高风险地区回来的或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过接触的重点人员不得参与,从其他地区回泗的需持三天内核酸检测证明),其他人员不得参与。

三、严格报告报备。办理丧事须由村(社区)两委向所在乡镇(开发区)报告报备,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人员范围以及疫情防控负责人等信息。农村演艺活动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一律不得举办。

四、严格疫情防控措施。村(社区)要安排专人予以跟踪管理,至少要有1名村(社区)干部进行全程管控、监督指导,组织落实对参与人员逐一进行登记、扫码、测温,督促指导参与人员全程佩戴口罩,避免聚集扎堆,做好相关场所的预防性消毒。

五、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乡镇(开发区)要建立巡查制度,对辖区内婚丧喜庆事宜加强监管,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由乡镇(开发区)、村(社区)和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制止,不服从制止的将按照有关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处理。对违规操办或参与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党员和公职人员,依纪依规依法严肃处理。

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餐饮行业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控的通告(第二号)》精神,严格落实“四证明”及报备制度、销售管理及实名登记制度,从严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及个人,及时提示谨慎采购、加工和食用冷链食品,倡导使用公勺公筷,做好食品留样,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保障食品安全。

七、县域内所有酒店、饭店、餐馆、农家乐等一律不得承办违规酒席。违反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严格处罚,并纳入诚信体系管理。

八、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号召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要以身作则,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做好身边亲友的思想引导和广大群众的解释疏导工作,努力营造“生命至上,全员防控”的良好社会氛围。

 

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