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政策文件解读】《泗县墩集镇2024年午季、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扎实做好墩集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助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巩固好“蓝天保卫战”成果,根据《安徽省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宿州市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泗县2024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制定《泗县墩集镇2024年午季、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全镇必须坚决克服麻痹心态和常规思维,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县禁烧工作部署,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包保责任、加强服务指导、强化督查检查,做到秸秆禁烧全时段、全覆盖、无死角,秸秆清运、离田、收储快速到位,秸秆综合利用多样化、高效化,促进大气环境改善和农业循环经济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自2024年4月10日,开始起草工作,时限15天。墩集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指挥部办公室仔细梳理我镇近年来有关生态环保和秸秆综禁相关政策文件,同时对上级相关政策要求进行认真研究,明确目标方向和工作要求,起草《泗县墩集镇2024年午季、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初稿。
(二)征求修改意见。初稿完成以后,由镇党政班子成员审阅,提出修改意见。
(三)提交镇党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并正式印发实施。2024年5月25日,镇党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墩集镇2024年午季、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2024年5月26日,《方案》以墩集镇人民政府名义正式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今年的工作目标是:坚决防止秸秆焚烧,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做到收获一块、清理一块,实现当天清理不过夜,堆放合理、专人管理。全镇范围内全时段不出现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其他农业生产废弃物、落叶、荒草、生活垃圾及可燃性工业固废、建筑垃圾行为,确保实现“零火点”“零污染”,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
五、主要内容
《墩集镇2024年午季、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党政同责,明确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落实镇领导包保村,村干部包组包户包地块的划片包干责任制,健全责任明确、上下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把禁烧任务落实到每名包保人员、落实到每家每户、落实到田间地头。《方案》明确午季秸秆禁烧时段为2024年5月20日至7月20日,秋季秸秆禁烧时段为9月20日至12月31日。强调要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移动终端、网络等多种媒体资源,采取新闻报道、发布通告、印发宣传册(页)、发送手机短信(微信)、悬挂条幅、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把安全规范农机作业、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要求宣传到每家、每户。最大程度发动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自觉树立环保意识和守法意识。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履职履责缺位、工作不力和违法焚烧行为及时通报、曝光、打击到位。《方案》强调要加强农机管理服务,整合农机技术力量,各村至少设立1个农机维修网点,及时供货备件,做好后勤保障,确保农机以良好状态投入作业。明确农机驾驶员、操作手规范作业,收割时严格落实限茬留茬高度10厘米以下。严禁未参加年度检验或经检验不符合作业条件及报废农机具下地作业,严禁在持续高温、大风等极端恶劣天气下农机下地作业,坚决杜绝因机械着火等引发火情。《方案》强调要满足群众秸秆离田堆放需求,按照“就近集中,方便运输”的原则,利用空闲地、废弃地科学合理布局收储点和临时堆放点,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安排专人24小时看护巡查,避免火情。要积极培育秸秆综合利用主体,引导秸秆综合利用企业采取揉丝粉碎、固化成型燃料、黄贮氨化、食用菌种植、花木基质等饲料化、能源化、原料化、集料化多元利用途径回收、加工秸秆,切实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和层次,真正实现变废为宝,解决秸秆出路问题。《方案》高度重视应急管控工作,明确各村都要建立力量充足的应急队伍,准备好消防车洒水车、拖拉机、旋耕机,对各临时堆草点严加管控,设立专职消防岗位,责任到人,24小时严加看管。《方案》实施禁烧保证金制度,坚持奖优罚劣,根据各级通报、日常督查巡查和阶段性禁烧验收考核情况分类实施奖惩措施,确保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各项举措落实落地。
六、创新举措
坚持重点时段管理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禁烧工作常态化管理机制。镇、村分级建立日常巡查监管机制,采取“盯人、盯地、盯秸秆、盯机械”的方式,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地块、重点人员,做到全方位、全时段、高频率、高强度地监控检查,实现全天候禁烧、全覆盖监管,确保“白天不见烟、夜晚不见火”。同时,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在严格落实禁烧责任的同时,加强农机调度并积极应对天气变化,重点帮扶无人在家户、无劳动能力户等困难群众、特困人群,想方设法帮助农户收获成熟农作物并适时适墒抢播下茬作物,切实解决群众后顾之忧,妥善化解秸秆禁烧与抢收抢种的矛盾。
七、保障措施
我镇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切实履行秸秆禁烧工作主体责任。镇综禁工作指挥部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日常工作的协调调度,切实保障参加禁烧工作的人员力量和巡查车辆,加强督查、考核力度,严格落实禁烧工作问责制。其它相关单位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调度下,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所有禁烧人员发现禁烧期间出现任何火点,都要第一时间迅速向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并第一时间处置。对卫星遥感监测的火点信息,迅速组织排查,未发现公布坐标中心半径2公里范围有着火痕迹的,第一时间迅速向县综禁办申请现场核查。
八、政策咨询部门和电话
政策解读咨询部门:泗县墩集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557-743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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