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指挥干”到“带头干”——草沟镇推行村组干部义务公益劳动制度

发表时间:2020-04-15 16:33 信息来源:草沟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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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走进草沟镇各村,经常会看到村组干部义务参加农村环境卫生清理。他们自带工具,骑着三轮电瓶车,随时捡拾垃圾,打扫路面,清理杂草。遇到一些居家卫生不好的贫困户,他们还会上门帮助整理室内外卫生。在这些干部带动和影响下,一些党员志愿者也积极参与进来,保洁员自觉在岗在位打扫卫生。很多群众看在眼里,也主动打扫房前屋后,把家中杂乱的家具收拾好、摆放好。不仅环境变干净了,群众的精神面貌也有了很大的改变。

今年以来,为了进一步巩固人居环境治理成效,探索农村环境治理长效机制,草沟镇推行了村组干部义务参加环境治理等公益劳动制度。这项制度要求,每个村组干部每月都要参加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义务劳动,主要是参加村里统一组织的环境治理、到贫困户家中帮助指导打扫卫生。为了保证村组干部义务劳动取得实效,草沟镇要求每次活动由村“两委”统一组织,干什么、怎么干,提前通知到两委干部和扶贫小组长、党员志愿者。实行签到制度,村组干部义务劳动签到表通过微信群及时上报,镇纪委不定时现场抽查,记录在案。村组干部参加义务劳动的天数、成效,直接和本人年终绩效挂钩。村两委组织义务劳动成效不好的,不得被评为“五面红旗村”,村干部、党员不得被评为“五星级”。

于韩村一位村干部说:“过去村里组织环境治理,都是出钱雇人干,每人每天80元,村干部在旁边监督指挥。因为干好干坏每天都是那些钱,就有人出工不出力。结果村里钱花了,事没办好。有些群众认为,反正弄脏了,村里会花钱找人干,就不珍惜。导致‘环境整治年年干,干来干去没有变’。现在不一样了,这些活早晚都是我们自己的,干好了,报酬也高,大家也都上心了。你认真了,群众也就不好意思再乱丢垃圾、乱堆乱放了。”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草沟镇党委书记魏本林这样说:“村干部‘五面红旗’、扶贫小组长‘三面红旗’都有一面是‘人居环境改善’。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作为党员干部,在农村环境治理上就应该打头阵、当先锋,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身体力行带领群众搞好环境卫生。只有坚持以‘党建’引领,干部带头实干,用实际行动做出表率,才能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激发群众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的自觉性。进而督促保洁等公益岗位人员认真履职,形成‘村组干部带头、公益岗位履职、党员志愿者跟上、广大群众参与’的农村环境治理维护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