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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泗县农委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3-01 00:22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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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民委员会、镇直相关部门:
《泗县农委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丁湖镇人民政府
2018年2月14日




泗县农委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
检验监测方案

为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提高我县农产品安全水平,实现农产品质量检测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目的
通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使我县农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得到保障。
二、监测方式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采取定期例行监测、监督抽查监测方式和风险监测相结合的监测方式。在例行监测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农产品及初级加工农产品采取监督抽查的方式跟踪监测。凡是监测点拒绝抽检的视为不合格。
三、例行监测
1、监测对象:蔬菜、水果等生产企业。
2、监测地点:全县蔬菜生产基地全覆盖,以三品一标认证蔬菜生产基地、农贸市场、批发市场为重点。
3、监测品种:番茄、辣椒、茄子、黄瓜、白菜、小白菜、青菜、芹菜、菜豆、豇豆、菜心和空心菜等蔬菜。可根据季节适当调整监测蔬菜品种。监测品种包含叶菜类、豆类和茄果类等蔬菜。
4、抽样数量:例行快速检测全县不少于11000个样(每个乡镇不低于600个、重点监管乡镇不少于800个)。定量检测计划60个样品。
5、抽样时间:
第一次:2018年1月29日;
第二次:2018年6月15日;
第三次:2018年9月20日;
第四次:2018年12月27日。
6、抽样方法:
检测前,严格按照抽样操作规程进行抽样。抽样人员应事先准备好抽样单、抽样袋、标签等抽样用具,并保证这些用具整洁、干燥,不会对样品造成污染。抽样过程不应受雨水、灰尘等污染。
大棚蔬菜水果以每个大棚为一个抽样单元;露地菜每10亩为一个抽样单元,不足10亩的以每种植户的同一品种的蔬菜为一个抽样单元。在抽样单元内按对角线法、梅花点法、蛇形法等方法随机采集样品,每个抽样单元内抽样点不少于5个,每个抽样点1m2左右,随机抽取该范围内的蔬菜作为检测样品,每个样品抽取量不少于3kg,白菜、冬瓜、西瓜等大果形瓜菜不少于2个。
抽样人要与联络员共同确认样品的真实性和代表性,抽样完成后,要认真填写抽样单,由抽样人员和经手人共同签字确认。抽样人员要及时将样品送回检测室,在运输过程中要避免样品受到污染和变质。
7、检测项目和判定依据: 用农药快速检测法,检测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农药残留情况,判定标准:GB/T5009.199-2003,抑制率≥50%时农药残留超标。此时样本要有2次以上重复检测,检测结果阳性应在80%以上。
四、监督抽查:
1、节假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重点做好元旦与春节的抽检工作。
2、重大活动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具体时间和任务按上级要求。
3、跟踪监督抽查。 对例行监测结果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及时报送情况,做好落实整改措施。
4、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按计划要求做好蔬菜农药残留的快速检测,并将相关检测数据及时上传,按月汇总后保存归档。